張靜律師評919竹北事件 官員沒有查證就發新聞不能當自己是媒體!

近幾年來發生多起警察無端違法盤查人民案件,但結果卻是,自民國1年至110年警察違法盤查、拘捕,從沒有被起訴!警察法定盤查要件形同虛設,要如何遏止警察違法盤查、拘捕,成為人民真正的保母? 109年發生「919竹北事件」被違法逮捕的黃姓志工媽媽,對時任新竹縣警察局竹北分局局長謝博賢提起自訴案,8月4日下午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庭,進行準備程序。

自訴代理人張靜律師表示,所有的公務員都應該有一個基本的認知,就是拿著人民納稅錢,應該要尊重人民,所以在執行公務過程中就應該要謹慎,不能隨便為所欲為,但在110年9月新北地方法院開庭時,已升任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督察長的被告謝博賢當庭承認,當時並沒有查證內容就開記者會、發新聞稿。張靜認為查都沒有查就發佈新聞,政府官員不能當自己是媒體!人民是手無縛雞之力的,這絕對不是公務員應該有的心態或作為。

109年9月19日發生「919竹北事件」,曾掀起「全台聲援黃姓志工媽媽,拒絕國家霸凌」活動,當日於路旁舉牌表達法稅改革訴求的黃姓志工媽媽,傍晚被竹北六家派出所警察盤查後,以現行犯名義被帶回派出所偵訊,半夜移送新竹地檢署,檢察官竟在深夜受理並對志工媽媽限制住居,直到凌晨一點左右才將她釋放。黃姓志工媽媽歷經7小時高壓力的扣押、訊問,走出地檢署後昏厥送醫,醫師診斷為急性壓力症候群。六個月後,檢察官查無具體證據不起訴,但黃姓志工媽媽無辜受迫害,至今卻無人被究責!所以黃姓志工媽媽才對謝博賢,提出發布不實新聞稿,公然誹謗案等控告。 

本案引起人權專家學者的研究與剖析,並驚爆警方違法拘留黃姓志工媽媽數小時,還重作筆錄,配合執行官提告!從YouTube影片中可以看出,警察從地上不是志工媽媽的袋子中,找到一張「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主任執行官李貴芬,太極門案你到底領了多少獎金?10萬?100萬?1000萬?趕快吐出來!」的海報,說這就是黃姓志工媽媽拿的,要把她當「現行犯」帶走。依據警方在筆錄上的官方版資料,告訴人李姓主任執行官是在20時左右才去竹北偵查隊提出告訴,20:51完成筆錄,所以當天傍晚18時左右六家派出所警察把黃姓志工媽媽帶回派出所時,根本還沒有人提告!

有律師質疑,警察只要搬出警察職權行使法,就可以任意在大馬路抓人,就可非法侵害老百姓的隱私權?不拿出身分證的話,就可以把人抓到警察局留置三小時?難道警察比法官還大?如果黃姓志工媽媽是現行犯要逮捕,那現場也有其他人舉同樣的牌子,為什麼沒被逮捕?顯然是選擇性的逮捕,而且是非法逮捕。帶回去警察局以後,才叫主任執行官李貴芬來做筆錄告黃姓志工媽媽,李貴芬連要告誰都不知道,令人懷疑是她叫警察先找一個人,還故意挑一個老婦人。

檢察官、法官須當人權守門員,終於在111年,連續有二件「警察違法盤查而違法拘捕」遭起訴的案件,值得為檢察官重視人權喝采。前新竹縣竹北分局長謝博賢被控公然誹謗案,引起各界矚目,期待法官能秉公處理,讓人民可以安心走在路上,不會擔心被警察違法盤查、違法拘捕。

【記者蔣台榮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