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12/1起 飲料店禁用一次性塑膠飲料杯

環保署規定各地方政府在113年12月31日前提報限用一次性塑膠飲料杯的期程,台北市環保局今天(6日)率先宣布,將從今年12月1日起實施,全市2206家飲料店如五十嵐、清心福全等,不能再用一次性塑膠飲料杯,預估每年可減少7600萬個以上一次性飲料杯、減少912公噸塑膠使用量;台北市將是全台最早實施的縣市。

根據109年統計,全台一次性塑膠飲料杯使用量就高達22億個,然而國內淨灘調查結果也顯示,廢棄的飲料杯也是十大常見海灘廢棄物之一。環保署在今年4月28日公告「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各縣市飲料店應依環保署規範,最遲於113年全面禁用一次性塑膠杯,而環保署在8月3日核准台北市提報轄內飲料店,從今年12月1日起限用一次性塑膠飲料杯。

今年5月台北市已邀集飲料店業者,會商預定今年12月1日起不提供一次性塑膠飲料杯,與會業者多數都願意配合政策執行。北市環保局表示,大多數業者應會選擇用紙杯代替,雖然紙杯也是一次性使用(不支持),但環保政策分階段推動,先以禁用一次性塑膠杯為主。

另外,台北市12月1日實施後,連鎖飲料店業者是否還會給自帶杯5元優惠?北市環保局解釋,自帶杯政策仍會持續,連飲料店業者未來選用紙杯或其他材質杯子裝飲料,還是會給自帶杯5元優惠。不過,若是連鎖飲料店業者建置循環杯系統,依法可不給優惠,但是像統一超商等,雖已建循環杯系統提供民眾使用,還是有給5元自帶杯優惠。【記者 蔡青芸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