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老重建逾3千件 內政部:持續推動確保居住安全

「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自106年公布施行以來,截至今年6月底,5年來累計受理3,052案重建計畫申請,已核准2,313件,1,014件已申報開工,案量穩定成長。內政部表示,為鼓勵危險老屋重建,行政院今年3月已核定,地價稅、房屋稅等稅捐減免延長至116年5月11日止,中央將持續攜手地方積極改善國內居住環境,讓民眾住得更安心。

鼓勵危老重建 修法延長容獎時程 新增規模獎勵

內政部表示,為持續增加誘因,已於109年5月6日完成危老條例修法,將時程容積獎勵延長至114年5月11日,並採取逐年遞減方式,至114年5月12日歸零;另考量以往危老案件平均重建面積約686平方公尺,為擴大基地規模,也修法新增規模獎勵項目及放寬合併鄰地限制,修法後之合併鄰地規模較修法前平均250平方公尺,提高至354平方公尺,整體重建計畫面積修法後已提高至約764平方公尺,顯見有效提升重建規模。

內政部提醒,自今年5月12日起,時程容積獎勵調降為4%,但基地規模達1,000平方公尺者,申請規模獎勵與時程獎勵合計仍可達最高上限10%,由於時程獎勵逐步退場,請民眾務必把握申請時程。

計畫逾期率低 開工穩定無逾建築期限爛尾案件

    內政部指出,目前核准危老重建計畫多於期限內取得建照及進入開工興建程序中,僅約6%逾期未申請建照而致重建計畫失效者,經了解主要屬取得建照前之案件且為所有權人意願變動所致,整體而言開工比例穩定發展,迄今約76%較一般住宅建造執照開工比例7成高,案件無逾建築期限爛尾情事。

放寬營造移工申請、引進新工法 加速重建量能

內政部指出,因應疫情衝擊導致勞動力缺口及營造成本上漲等問題,已協請勞動部修正申請門檻,放寬民間投資興建危老重建工程達2億元以上者,可申請營造移工,以確保相關工程可穩健執行與推動,目前已有臺北市、臺中市及高雄市等17案適用。

另為兼顧重建品質與人力成本平衡,營建署將參採建築研究所研究成果,檢討容積獎勵辦法引進「預鑄工法」,未來若使用這項工法,將可有效節省重建工程所需的營建勞動力並縮短工期,改善既有傳統場鑄工法的缺點,加速危老築物重建,以提升建築安全與生活品質。

內政部進一步指出,為鼓勵公有地參與危老政策,營建署也將研議公有地參與危老重建處理原則,加速重建量能。民眾如有危老重建問題或輔導需要,可撥打1999全國服務熱線或上都市更新入口網(網址:[連結] )「危老專區」查詢。【記者 蔡青芸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