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價調漲定案 平均漲8.4%、千度以下住宅凍漲

經濟部今天(27日)召開111年電價費率審議臨時會,決議電價平均調漲8.4%,但考量民生物價穩定性,住宅用電每月1000度以下、小商家及低壓用電、高壓以上6項產業及高中以下學校不調整、高壓及特高壓用電平均調漲15%,將於7月1日開始實施。

由於國際能源價格高漲,台電發購電成本負擔過重、造成嚴重虧損,再加上國際通膨因素,經濟部召開「111年電價費率審議臨時會」,由經濟部常務次長林全能主持,會中審議111年上半年公用售電業電價費率,並於會後召開電價費率說明記者會。審議會決定,針對高壓及特高壓的產業用電大戶,調漲其電價15%,高壓用電均價將從2.6990元/度調漲為3.1039元/度,特高壓從2.2354元/度調整為2.5707元/度,但考量內需產業受疫情衝擊,為使其順利復甦,農漁、食品、百貨、餐飲、電影院、健身房6類產業的高壓用戶將不調漲,此調整影響約2.2萬戶。

另外,為了照顧民生及穩定物價,針對用電千度以下的住宅用戶凍漲,全台約有97%的用戶不受影響,同時為提高節能誘因,住宅用電1,001度以上(排除使用維生輔具的身障家庭),電價將調漲9%。整體平均電價漲幅為 8.4%,平均電價由2.6253元/度調漲為2.8458元/度。

經濟部重申,本次審議會考量燃料價格居高不下,已造成台電營運的巨大壓力,應適時反映成本,以支持國家供電穩定;同時民生物價及通膨影響,也是經濟部高度關切的議題,審議委員會已考量各方面的影響,做出平衡的決定,以漲用電大戶、不影響基本民生為原則。【記者  蔡青芸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