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公約大體檢(14)經社文公約審查會 民團打臉內政部:說一套做一套

5月11日是人權兩公約審查的第二天,《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簡稱《經社文公約》討論的是第十一條「本公約締約國確認人人有權享受其本人及家屬所需之適當生活程度, 包括適當之衣食住及不斷改善之生活環境。」審查委員針對公約內容與政府機關代表做交流,同時也預留時間給NGO團體發言。諸多NGO打臉內政部官方說法,痛訴政府以各種手段掠奪人民土地、房產,根本不顧人權。

審查委員表示第十一條公約中適當生活程度的取決,住房環境是很重要的一環。對大部分人而言,取得安全健康又可以負擔的住房可以說是能夠獲得享有其他人權的基石,對兒童的身心發展也有重要的影響。審查委員就以手上有的資料,針對住房權、迫遷及侵佔土地等議題,請內政部回應:一、迫遷的頻率?二、是否有強制驅離的事情?三、如果在徵收時遭到人民抵抗,是否會動用警察武力?四、上一次動用警察強制驅離是何時?

內政部次長表示:一、台灣是民主國家,政府應該保障人民的天賦人權,政府有責任提供人民一個健康安全的居住環境,讓人民可以安身立命。二、.如果在公共利益的需求下,要徵收人民的土地或房舍,剝奪人民的財產時,政府機關有一定的法律程序,也會做好事前的溝通,例如開公聽會以及事後的補償安置。三、對於反抗不願意配合的居民,在基於社會安全的考量下,會動用警察權。迫遷跟驅離對行政部門來說太沈重,他相信台灣不會有這麼可惡的人。四、上次動用警力是南鐵東移的時候,2021年8月20日。

在政府機關的諮詢後,就是NGO代表發言,內容包含兒童網路安全、中高齡女性就業問題、代孕、兒童性平教育、原住民土地開發、殘障者家庭適足生活水準、長照、喘息服務、開發案、重劃、稅捐迫害等議題,其中不乏迫遷及被強制驅離的受災戶藉此機會為自己權益發聲,大家都希望得到人權團體的協助,平反自己冤屈。

反南鐵全線自救聯合會代表指出,南鐵東移案在7、8年的討論過程中,每一次的說明會、公聽會,都有警察來排除異議的居民參與,甚至有居民講話講到一半就被拖出去,或者根本就不讓他們進場發聲,甚至安排假的居民來製作假的程序,由警察護衛主席,直到主席宣布程序已經完成。政府對該案的抵抗者充滿仇恨,拒絕給予抵抗者安置方案。

高雄市85期重劃自救會的代表是一位來自高雄阿嬤,聲淚俱下控訴高雄市政府有地不用,卻要強徵人民的土地開路,且用公權力讓居民對外交通受阻,並揚言「一定會來強拆你家」,讓她每天都生活在恐懼中。即使行政訴訟他們贏了,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判決,高雄市政府分配違法,但他們依舊要擔心隨時會被拆,她希望聯合國國際人權組織能夠請國家停止土地掠奪及強制遷移,不要逼死他們。

石岡反徵收聯合自救會的代表提供公聽會的照片,表示他們的土地被徵收,沒有協商、也沒有協助安置,搬遷沒有合理的補償費,只有暴力跟驅離。他們的案子只有在臺中市政府的網站,還有區公所的佈告欄公布,因此被迫遷戶完全不知道自己的家是會被徵收。

法稅改革聯盟代表則以L博士稅務冤案為例,表示L博士因違法的稅單,導致房屋、財產都被強制執行,最後一無所有,呼籲政府:第一、不能將賦稅當作一個侵害人民生活權的手段,因為連房子都被強制執行,那人民無法生活。第二、司法跟稅捐不能迫害人民的生存權,並要求要為所有受災戶平反,落實兩公約的精神,實現轉型正義。

除了上述案例之外,還有近十例受公權力侵害、迫害的NGO團體向審查委員喊冤,希望審查委員能夠了解台灣的人權並未真正的落實,並期許政府能在審查委員的協助下,停止以公權力侵害人民的人權。

【記者 陳志明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