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公約大體檢(3)兩公約國家報告國際審查 NGO團體質疑政府違反「反歧視及平等原則」

今(10)日兩公約第三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進入第二天,早上就公政公約與經社文公約之反歧視及平等原則進行審查。NGO組織質疑政府未以實際行動回應第二次國際審查專家建議,無法讓人民相信蔡總統人權立國之決心。關心兒童、性別平等、原住民、法稅及各種人權之NGO團體報名參與審查並登記發言,就臺灣存在之各種人權議題發表看法,提供改善建議,並建議納入結構性意見。

中正大學財經法律研究中心代表建議政府要儘速完成綜合性的反歧視法,才能給各類型的違反平等案提供救濟管道,不是只著重性別平等議題而已,性別平等議題在大家努力推動下已有相當進展,但法稅部分其實還在退步,尤其財政部、國稅局還會用稅務當作武器,針對個別團體以歧視性的手段,像是太極門案太極門是氣功武術修行團體,其他的武術宗教修行團體都沒有被非法課稅,只有對太極門課稅,這是國家用稅務手段歧視個別團體。在性騷擾案件中,被害人幾乎無法發聲,而稅務案件就像人民遭受政府的性騷擾、性侵害一樣無法發聲。

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台灣總會(UN/NGO Association of World Citizens in Taiwan)代表指出,很多歧視都是因為法官沒有反歧視的意識,因而衍生嚴重問題,只要經過法院判決的案子,在臺灣,不論是民事或是行政訴訟,如果要提再審,是有一定的限制,門檻很高,而且有5年的限制,如果超過5年,即使發現新事實新證據,或法條已修正了,都沒有辦法再回去救濟原來的案子。請求委員於結論性報告中提醒行政機關,即使經過行政法院判決,如果這個判決是錯的、是有歧視的或是違法的,都應該自行更正。 

法稅改革聯盟(Tax and Legal Reform League)代表認為,台灣的財政部、國稅局延續過去威權時代的思維,人權觀念薄弱,會用威權的手段迫害人民的財產權,嚴重違反反歧視及平等原則,政府結構性犯罪、貪腐問題嚴重侵害人權。尤其是轉型正義,將時間限縮在1945至1992年,在這個期間之外,政府犯下的錯誤,正義就無法得到伸張,希望委員能將法稅問題及轉型正義納入結構性結論。

在經社文公約審查中,中正大學財經法律研究中心代表以太極門案為例,說明財政部與國稅局以稅務做為歧視的手段,太極門氣功養生學會自1996年成立自今,本質從沒改變過,從無課稅問題,國稅局僅依侯寬仁檢察官濫權起訴的6個年度,違法課稅,2007年最高法院判決太極門無罪、無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然因刑案衍生的稅單卻沒有撤銷。臺灣數萬武術宗教信仰團體,從來沒有因為收受弟子敬師禮遭到課稅,太極門持續遭到課稅,即使監察院對此提出七點糾正,國稅局繼續違法課稅。2019年,國稅局將6個年度錯誤稅單中更正5個年度為零,卻對相同性質的其中一個年度持續課稅,最終與行政執行署強行拍賣太極門的修行聖地,以稅務手段歧視個別團體。台灣司法、稅務歧視案件層出不窮,希望委員能在結論性意見中載明:

1.要求政府儘快實現「反歧視法」的訂定。

2.要求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及法院,直接適用兩公約來救濟個案。

3.針對太極門案,政府應該落實轉型正義,以恢復因錯誤處分所造成的物質傷害,歸還修行聖地,恢復受害者的名譽。

以落實兩公約最核心之平等權保障以及不可歧視對待的原則。

從各個NGO團體的發言,可以看到臺灣雖自詡為民主國家,並將人權兩公約國內法化,但行政機關違反反歧視及平等原則之問題仍極為嚴重。兩公約國家報告國際審查5月11日將持續進行,請關心臺灣人權問題的公民上網關注,共同監督政府的保障人權政策。【記者 陳志明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