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部國家人權行動計畫 8大議題、154項行動方案

行政院長蘇貞昌今天(5日)在行政院會聽取法務部「台灣首部國家人權行動計畫」報告後表示,政府秉持人權立國的精神,提出台灣首部國家人權行動計畫,包括8大人權議題、154項行動方案,政府不僅願意承諾並自主履行國際人權公約的義務,更積極回應國際社會與民意反映的人權問題,讓台灣的人權標準不斷向上提升。

計畫包括:強化人權保障體制、人權教育、.平等與不歧視、生命權保障、居住正義、氣候變遷與人權、數位人權、難民權利保障,都提出具體行動與績效指標。法務部指出,國家人權行動計畫希望盤點出我國至113年應優先改善的人權議題,以確實改善與民眾切身相關的人權缺失,落實人權議題的基本權利保障,更落實我國人權立國的政策目標,藉著國家人權行動計畫的啟動,讓我國人權保障往前邁大步。

蘇貞昌表示,2020年6月政府首次以行政院具名提出「兩公約第三次國家報告」,同年12月於行政院會通過首部「企業與人權國家行動計畫」,並於兩週前(4月21日)通過首部「漁業與人權行動計畫」,也隨即於4月22日核定行政院成立「人權及轉型正義處」,加上今天通過的首部「國家人權行動計畫」,都是政府展現決心,讓人權成為行動的具體表現。

蘇貞昌指出,兩公約第三次國際審查會議將於下週一(5月9日至13日)展開,為確保國際審查委員與政府機關、民間團體充分溝通及交流,完成國家報告的結論性意見與建議,爭取仍以實體會議方式進行審查,讓審查委員能獲取完整資訊,瞭解台灣在人權方面的各項努力。【記者 黎明曉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