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通過外籍漁工人權計畫 月薪最低550美元

行政院今天(21日)通過漁業署提出「漁業與人權行動計畫」7大改善外籍漁工人權作為,包括7月起,每月最低工資將從450美元提高至550美元,且不得經由外國仲介轉付,另外也將汰除無法改善住艙空間的老舊船隻。

蘇貞昌院長表示,台灣是海洋國家,作業漁場遍佈世界3大洋區,遠洋水產品出口值約280億元。遠洋漁船外籍船員約有2萬1147人,近年因薪資議題、強迫勞動、生活設施不佳等,讓台灣國際形象受損。

因此,漁業署今天在行政院會提出「漁業及人權行動計畫」提出7大改善計畫。首先,在「船員權益」方面,今年7月起,將5年未調整的最低工資,由450美元提高到550美元,且全額直接給付予船員;並限定海上停留時間,不得超過10個月;提高意外險保額,從100萬到150萬元,並新增醫療險,最低保額30萬元;同時要求裝設科技工具輔證,以確認出勤工時有無過長等。

在「船上」設施部分,為改善住艙空間,已修法明定新建或改建漁船,應符合國際漁業公約,無法調適的舊船,採取「減船」策略,編列預算汰除,預計投入9億多元,減船200艘;此外,船員在甲板上作業時,強制穿著救生衣;另外獎勵建置船上WIFI,以利漁工與家人聯繫。在「岸上」設施部分,增設岸上休憩住宿設施,目前已完成21處盥洗休憩設施,前鎮漁港船員服務中心預計今年底完工,有助於強化外籍船員生活條件。

蘇貞昌強調,從根源解決、系統性改善遠洋漁船船員的人權問題,除了法制完備,更要提升監管量能、強化仲介管理。因此,政府會增加對遠洋漁船的檢查人力與頻率,從檢查率不到10%,第1年就要提高到100%檢查。人權是漁業永續發展核心,政府要讓從事漁業工作者處於良好、安全、有尊嚴的工作環境。政府將投入超過20億元加以推動這項計畫及改善船員權益措施,代表台灣對漁業人權的保障,將往前邁出一大步。【記者 黎明曉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