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部分負擔方案 5/15起調漲

為充分落實社會保險公平負擔精神,讓醫療資源能合理分配,衛福部8日公告健保部分負擔調整方案,自5月15日起正式實施,調整內容包括,門診藥品、檢驗檢查及急診部分負擔,推估計收金額近百億元。

健保署長李伯璋表示,這次調整主要目的不是彌補健保財務的缺口,而是透過小幅度調整使用者付費部分負擔,來控制不必要醫療支出,讓民眾就醫時亦能負起一部分責任,當部分負擔從0元變成要付一點點錢時,有助於更珍惜有限的健保資源,並藉以落實分級醫療及轉診,讓大型醫院回歸照顧急重難罕的角色,對於身強體壯較少利用醫療資源的年輕世代,也不會增加經濟負擔。

本次的調整內容,門診藥品部分負擔,醫學中心或區域醫院收取藥品部分負擔20%,最多收300元,地區醫院及基層診所維持現行收取方式,藥費100元以下免收取藥品部分負擔,101元以上收取20%,最多收200元。另持慢性病連續病處方箋第1次調劑比照一般藥品處方箋需收取藥品部分負擔,但第2次以後調劑維持免收,影響人數約896萬人 (詳附表一)。

門診檢驗、檢查部分負擔,經轉診至醫學中心或區域醫院收取10%部分負擔,醫學中心最多收200元,區域醫院最多收150元。但未經轉診至該二類醫院,將收取20%的部分負擔,前者最多收400元,後者最多收300元。地區醫院500元以下免收,501元以上收取10%,最多收100元。西醫基層診所、牙醫及中醫之檢驗、檢查費用1,000元以下,免收部分負擔,1,001元以上收100元,影響人數約981萬人(詳附表二)。

在急診部分負擔方面,在醫學中心及區域醫院,調降急診檢傷分類「第1-2級」部分負擔,從450元分別調降為300元、200元,「第3級」維持550元、300元,「第4-5級」從550元調高為800元、600元,影響人數約117萬人(詳附表三)。

李伯璋署長強調,本次部分負擔調整,5成民眾不受影響,4成民眾每日負擔不到4元,對於法定免部分負擔的民眾如重大傷病、分娩、山地離島地區就醫,以及有其他單位補助的低收入戶、榮民等,均不受影響。【記者  蔡青芸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