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提名邢泰釗為檢察總長 咨文送至立法院

蔡英文總統今天(31日)提名現任台灣高等檢察署檢察長邢泰釗為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總統府並於今日送交咨文至立法院,咨請立法院行使同意權。總統期盼立法院支持通過這項人事提名案。

總統府發言人張惇涵表示,現任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江惠民任期將於今年5月7日屆滿,總統依《法院組織法》第66條第2項規定,提名邢泰釗為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

張惇涵說明,邢泰釗現年63歲,現任台灣高等檢察署檢察長。歷任雲林、屏東、高雄地檢署檢察長、金門、花蓮高分檢檢察長、法務部政務次長、台北地檢署檢察長等職,具資深檢察實務經歷,領導能力備受肯定。同時為此次中華民國檢察官協會推舉最高票者,不僅符合《司法人員人事條例》第16條第3款所定檢察總長須具備之資格,亦孚眾望。

邢泰釗從事檢察實務工作30餘年,在北檢檢察長任內,指揮偵辦樂陞收購詐欺案、遠雄集團弊案、第一銀行盜領案、中信金購地弊案、105年12月查獲史上最大量古柯鹼運毒案等重大案件,在109年中央公職人員選舉查賄績效經評比為全國第一,展現偵辦違法犯罪實績。此外,擔任高檢署檢察長,為提升偵查動能,進一步整合科技偵查資源;加強督導毒品、金融、國家安全犯罪案件偵辦工作;成立查緝資通犯罪督導中心,建構打擊資通犯罪平台;及透過各類犯罪專案督導小組進行跨轄、跨級之偵查資源整合。【記者  黎明曉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