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參院通過競爭法案 促進美台軍事文化外交往來

美國參議院在當地28日傍晚以68票贊成、28票反對的票數,通過「美國競爭法案」(America COMPETES Act),法案囊括多項友台條文,促進美台軍事、文化與外交等多方往來,包括支持定期軍售、允許台灣人員在美秀國旗、成立美台文化交流基金會等。

媒體報導指出,該法案於2月4日已以222比210的票數在眾議院過關。但因參議院將法案內容整部抽換成由參議院多數黨領袖舒默(Chuck Schumer)去年4月提出、同年6月8日在參院通過的「美國創新及競爭法案」(US Innovation and Competition Act),預料參、眾兩院接下來將進行協商,討論出一致版本後,再各自重新表決,通過後才能遞交總統簽署。

根據媒體取得的參院版法案內容,法案長達2375頁,目的在啟動高科技研究與製造,抗衡中國日增的影響力。其中包括創立美國晶片基金,在未來5年期間撥款至少500億美元(約新台幣1兆4515億元),鼓勵美國私營部門投資半導體生產等。

另外,法案還囊括多項友台條文,認定台灣是美國印太戰略一大重要部分,例如強化「台灣關係法」下美國對台承諾、支持定期對台軍售、促進台灣有意義參與聯合國等國際組織,以及積極與台灣進行貿易對話,尋求簽署自由貿易協定(FTA)等。

為促進美台文化交流,法案呼籲美國國務卿考慮成立「美台文化交流基金會」,深化美台未來領袖連結;法案要求成立「台灣學人計畫」,提供美國聯邦官員2年的獎學金,到台灣學習中文。在外交層面,法案要求美國國務院與其他政府機構,停止以過時的「台灣當局」(Taiwan authorities)用法來稱呼台灣民選政府,也禁止美國政府限制美台官員直接、定期往來的能力。

此外,法案要求國務卿在法案生效90天內,廢除任何限制台灣軍方或駐美代表處人員執行公務時展示主權象徵符號的規定,包括中華民國(台灣)國旗或軍徽。而眾院版法案則納入駐美代表處「正名」條文,呼籲美國政府與台灣方面協商,允許「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Representative Office,TECRO)改名為「台灣代表處」(Taiwan Representative Office)。但參院版未涵蓋類似條文。【記者  黎明曉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