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山蘇姬3罪名成立 再遭軍政府判刑4年

緬甸內比都澤布迪瑞法院10日開庭,翁山蘇姬3罪名成立,再遭軍政府判處4年有期徒刑,即使翁山蘇姬與其律師堅稱無罪,仍未被法庭採納。

緬甸軍政府法庭指控翁山蘇姬非法進口、非法持有對講機、違反新冠疫情法規,最終被判4年監禁,而翁山蘇姬還有另外五項罪名仍在審理中,刑期恐怕將進一步延長。

翁山蘇姬今年2月被軍事政變推翻後,除了出庭之外幾乎沒有出現在公眾的視野之中,她否認所有指控,她的支持者宣稱,軍政府提出指控是為了將政變合法化,阻止翁山蘇姬繼續參政。

去年12月的判決已引發國際撻伐,也被認為針對翁山蘇姬的判刑是一種「恐懼策略」,緬甸大眾恢復舊有的抗議策略,以敲打鍋碗瓢盆方式表達憤怒。此案中記者不但被禁止在法庭宣判時旁聽,翁山蘇姬的律師亦被禁止對外發言、不得與媒體往來。【記者 林曉明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