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誰知法犯法 攪亂敬天法祖的傳統?

敬天法祖是華人傳統文化的根基,表現在家庭及社會的各個層面,代代相傳,影響深遠,即使法令上也有不得與之相悖的相關規定。近日出現有後代子孫欠國家錢,祖先墓地被國家拍賣的報導,然而子孫縱有萬般不該,政府的作為是否合法,對社會公序良俗的影響又是什麼?無獨有偶,近年引發國內外熱議的太極門冤案,被公認是信仰自由人權的重大迫害案,25年來公權力違法連連,包括修行聖地竟也被強行拍賣。有愈來愈多專家表示,行政執行的效力難道無遠弗屆,信手拈來想扣什麼、想賣什麼都行嗎?

根據報載,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於2022年1月4日辦理「聯合拍賣會」,其中拍賣兩塊墓地,一塊占地12坪,被執行原因是所有權人欠繳營業稅、勞健保費及高速公路通行費,累欠30萬元;另一塊面積逾48坪,有3座墳墓座落其上,義務人因屠狗及持有犬肉,經屏東縣政府以違反動物保護法移送執行。

我國憲法第13條與《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8條及第22號一般性意見,均明文保障人民宗教、信仰、信念之自由,不得脅迫侵害,行政執行署顯然已違法、違憲,違背民主、法治的精神與意義。一般墓地都是看風水的,人死為大,拍賣別人家族墳墓,這不是欺侮死人嗎?於情、於理、於法,行政執行署均違背了人道精神與民俗風情,更違背良心與道德,是沒有良心之人所做的壞事,令人羞恥。前財政部長張盛和曾說追稅追到地獄,沒想到行政執行署連死人也不放過,財稅機關與行政執行機關竟是一丘之貉!

專家學者指出,至於無罪無欠稅的太極門案被執行的狀況,就更是誇張了!太極門案源於1996年檢察官侯寬仁假借宗教掃黑的名義,進行整肅迫害。經監察院調查,確認侯寬仁在偵辦過程有八大違法,移送法務部從嚴究責議處。2007年7月13日,最高法院判決確定太極門無罪、無欠稅,但國稅局不理會法院的判決,繼續對太極門發出違法稅單。2010年6月17日的立法院公聽會上,財政部公開同意在2個月內終結太極門冤稅案件,但卻違背承諾至今仍未解決。2020年8月21日,太極門修行聖地被違法拍賣並收歸國有。

學者質疑,強制執行法第53條第1項明訂有執行不得查封之物,其中第4款:「遺像、牌位、墓碑及其他祭祀、禮拜所用之物」寫得清清楚楚,怎還會出現墓地或修行聖地的執行拍賣?行政執行署對於自己大辣辣地知法犯法,不提一字,卻反將一軍,將墓地拍賣的錯全歸咎於子孫的不肖,公然發新聞大作文章,更當玩笑般稱法拍會是「夜總會大集合」?!而太極門修行聖地整個執行過程,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二度發函中區國稅局,並副知新竹執行署。直指81年度綜所稅應其他年度一致性處理,並依稅捐稽徵法第40條撤回執行。然新竹分署明知是違法課稅處分,仍一意孤行,執意違法強行拍賣,公然搶奪民產!媒體踢爆,疑似貪圖獎金,也違反法定程序,沒有鑑界,罔顧人民的權益。

反觀年初亦遭週刊爆料的前總統嚴家淦四子嚴雋泰夫婦和曾任銓敘部長的朱武獻爆發購地仲介糾紛,經最高法院判決定讞,簽約的嚴妻須還返不當得利。只是打贏官司後朱武獻仍拿不到錢,日前緊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怎知嚴雋泰夫婦在執行官和警察上門時還鎖門,後來還稱嚴妻藝廊展示品都是他人所寄,並非嚴妻持有,稱嚴妻名下「無財產」,以致強制執行不成,鎩羽而歸。民眾投書媒體指稱,依照這個邏輯看起來,不同案件似乎命運差很大──若拍賣祖宗墓地是可以的,是不是在此案裡,前總統嚴家淦的墓地也能被拍賣?若朱武獻請行政執行署去拍賣嚴家祖墳,行政執行署敢拍賣嗎?為什麼人民的就可以拍賣?【記者蔣台榮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