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昶佐罷免案失敗 距罷免門檻還差3943票

臺北市第5選舉區林昶佐罷免案9日舉行投票,根據臺北市選舉委員會開票統計結果,投票結果有效票數中,同意罷免票數多於不同意罷免票數,惟同意票數不足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以上,該罷免案投票結果為否決。 

中選會表示,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1條第1項及同法施行細則第51條規定,立法委員罷免案投票結果,應由該會審查,並於投票完畢7日內公告罷免投票結果。又依同法第90條規定,有效罷免票數中,不同意票數多於同意票數,或同意票數不足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以上者,均為否決。 

中選會指出,第10屆立法委員(臺北市第5選舉區)林昶佐罷免案投票人總數為23萬5,024人,投票人數為9萬8,549 人,投票率為41.93%,有效票為9萬8,153票,其中同意罷免票數為5萬4,813 票,佔55.84%;不同意罷免票數4萬3,340票,佔44.16%,無效票為396票。有效票數中,同意罷免票數多於不同意罷免票數,惟同意票數不足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以上,投票結果為否決。 

中選會說明,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2條第2項規定,罷免案否決者,在該被罷免人之任期內,不得對其再為罷免案之提議。將於14日舉行委員會議審查該罷免案投票結果,並依法公告。 【記者 蔡青芸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