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防治性隱私犯罪 違反恐處6萬至30萬元罰鍰

民進黨立委高嘉瑜等人為加強有關性私密影音及網路合成性影音散布等犯罪行為防治,保護被害人,將推動修法,除將法規名稱改為性侵害及性隱私犯罪防治法,並增訂性隱私犯罪要件,及網路業者下架義務等。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表示,今年年底會將初步修法方案送到立法院審議。

民進黨立委高嘉瑜、蔡易餘、何志偉、許智傑、江永昌13日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邀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專門委員閻立泰、衛福部保護服務司簡任視察林春燕與會。高嘉瑜表示,現在的性隱私權保護有漏洞,需加強不足之處,因此提出性侵害犯罪防治法部份條文修正草案。除將法規名稱改為性侵害及性隱私犯罪防治法,並將刑法規定的竊錄他人性影音等罪,納入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的適用範圍,即增訂性隱私犯罪要件,並將色情報復、深偽色情納入規範,並增訂網路業者下架義務等條文和禁止大眾媒體揭露被害人姓名等。

修正草案也明定,違反上述條文,將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命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另外也可到警局備案一年,避免性私密影片上傳到平台,保障被害者權益。網際網路平台提供者、網際網路應用服務提供者及電信事業,知悉或透過網路內容防護機構、其他機關、主管機關,而知有性侵害及性隱私犯罪嫌疑情事,應先行移除該資訊,並通知警察機關且保留相關資料至少一年,提供司法及警察機關調查。

何志偉表示,目前最嚴重的問題是很多雲端、網路平台都是在境外儲存與傳遞,未來除立法院要努力外,行政單位也應針對跨國的問題努力去處理。NCC、衛福部已承諾將成立新的平台或專案小組,儘快處理不雅影音,也會針對境外進行處置。

NCC專門委員閻立泰指出,目前IWIN平台要求業者下架性私密影片,只針對未成年者,確有不足處,認為要參考歐盟、國外法律等規範,希望特殊狀況快速緊急下架處理,雲端、境外也要有相關罰則, 年底之前會有初步修法方案。【記者  蔡青芸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