潤寅詐貸案 王音之判刑27年、楊文虎25年定讞

潤寅集團董事長楊文虎、王音之夫妻向12家銀行詐貸470億元,創下史上最高詐貸金額,一審重判楊文虎26年、王音之28年。上訴後,高等法院將刑度稍減,楊文虎判刑25年,併科罰金6億元,王音之判27年,併科罰金6億5千萬元,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潤寅集團為老牌紡織貿易商,從事化纖原料、橡膠、輪胎原料進口,旗下有4家公司包括潤寅實業、易京揚實業、潤琦實業與頤兆實業,集團負責人楊文虎、王音之夫婦因財務操作不當、資金周轉不靈,被控從2008年起,以現金、水果禮盒,收買多家上市公司、廠商幹部,製作假合約、發票等不實交易文件,向多家銀行詐貸。

最後潤寅集團2019年6月起一連串跳票,最終惡性倒閉,案發前楊文虎夫婦潛逃美國。檢調單位透過司法互助,楊文虎夫婦被遣返回台受審,另也清查他們在台灣的共犯,包含,潤寅千金楊宇晨、女兒前男友王威程,前法官、律師黃呈熹、王音之胞弟王振賢等人,都被檢方認定協助洗錢、滅證,因此一併偵辦。【記者 蔡青芸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