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通過農民健康保險條例修正

立法院院會7日三讀通過「農民健康保險條例」及「農民退休儲金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修法後可望鼓勵未具領取退休俸資格的退伍青年投入農業,明定50歲以下且未領取退休俸或退伍金的退伍軍人,返鄉務農仍可以申請參加農保,並提繳農退儲金。

現行農保條例規定,已領取相關社保(含軍保)老年給付者,不得參加農保,因此,不論其服役期間長短,若已領取軍保退伍給付者,皆無法再參加農保。依據統計其服役未滿20年而未領退休俸的軍職人員,平均退伍年齡大約是27歲,農委會說明,為了鼓勵服短役期而未具領取退休俸資格的退伍青年,能儘早投入農業生產就業,這次修法通過後就得以參加農保,提繳農民退休儲金的權益,以保障其晚年經濟生活安全。

民進黨立委陳亭妃也表示,民進黨執政後對於農民推出了四大福利措施,包括農民健康保險、農民職業災害保險、農業保險和農民退休儲金,本次修法可讓農保制度能更加完備,並讓服短役期的退伍青年得以返鄉務農,亦可參加農保並提繳農民退休儲金,讓退休生活更有保障。

此外,農保被保險人加保之自有農地被徵收或是徵收前已與需地機關進行協議價購,而致使土地面積不符合加保規定,得以續保一定期間,其年滿65歲且加保年資累計已達15年者,不會受到續保一定期間之限制。另外,農保被保險人之保險給付的請求權時效,也從2年可延長為5年;為避免農民因為職域轉換,對參加保險期間未滿分娩或早產天數的規定,而導致無法請領生育給付,爰刪除被保險人應加保之一定天數的限制;並且參考勞保條例和國民年金法相關條文。【記者  蔡青芸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