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抗氣候變遷 COP26達成折衷性全球協議

歷經兩週協商後,英國時間13日晚上,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26屆締約方大會(COP26)終於畫下句點。來自近200國的代表達成對抗氣候變遷的全球性協議,各國需在明年底前強化「2030年減排目標」,加速致力於分階段削減「未使用碳捕捉技術的燃煤發電」(unabated coal),並淘汰「無效率的化石燃料補貼」。

各國代表也終於將2015年《巴黎協定》的規則手冊定案,包括關於全球碳市場機制的「第六條」(Article 6),將有助強化國際之間的減碳合作。

出席氣候峰會的各國代表肩負維持2015年巴黎氣候協定所設定目標,即達成抑制全球升溫幅度介於攝氏1.5至2度之間。他們被賦予的任務還包括,為面臨氣候變遷相關乾旱、洪水以及海平升上升等風險最高國家,尋覓必要資金。

 但觀察家表示,達成的協議,距離避免危險升溫以及協助各國適應或補償災難所招致損害等,仍遠不足夠;亦未兌現資助脆弱國家的承諾,那些國家面臨乾旱、海平面上升、野火以及暴風雨等威脅。巴黎氣候協定主要建構者杜比安納(Laurence Tubiana)表示,「COP未能提供正在受苦人民立即協助」。

最終協議提及,富國未能兌現10年前承諾,每年掏出1000億美元協助脆弱國家,令人深感遺憾,並敦促富國緊急付清欠款且直到2025年,協助開發中國家因應全球升溫。

聯合國國際能源署執行主任比羅(Fatih Birol)表示,要達到2030年的階段性目標,全球目前8500座煤電廠必須關閉逾40%,且各國不能蓋新煤電廠。《衛報》報導指出,窮國和富國對於協議都有不滿,但至少談判時沒有前幾屆大會的針鋒相對和惡意阻撓,已經算是合作的好兆頭,現在真正的考驗是能否將承諾轉化為行動。【記者 胡雯婷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