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審公投不在籍投票 中選會:來不及年底適用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7)日審查公投不在籍投票法草案,中選會主委李進勇在立院備詢時表示,若相關法律經立院審議通過,並完成立法程序,中選會尚須研訂相關實施辦法、作業補充規定、配套措施及建置系統,因此勢必趕不上12月18日舉行的全國性公投適用。

反萊豬等4項公投案將於12月18日投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審查公投不在籍投票法草案、公投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邀請李進勇列席備詢。

李進勇在答覆立委羅美玲質詢時表示,年底全國性公投因為投票權人年齡降到18歲,目前全台可投票人約為1980多萬人,根據政院版本草案規定,凡是有投票權的人都有資格按照法律規定申請移轉投票,而一般會去申請不在籍投票多是因為工作、求學、服役等離開戶籍地,200萬的潛在不在籍投票人口,只是粗估僅作參考。

李進勇表示,不在籍投票依各國國情採行多元投票方式,如通訊投票、提前投票、代理投票、電子投票等,服務不同需求的投票權人,保障其投票權益。

李進勇在稍早受訪時表示,很實在告訴大家距離年底公投的時間,如果草案順利通過,還有相關因應作業整備時間,草案規定至少60天前要完成申請造冊和所有工作,所以絕對來不及,光準備時間就要花上幾個月,還有相關系統建置,所以很抱歉,真的來不及在12月18日公投實施。【記者  蔡青芸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