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敗訴 荷蘭裁定司機應視作員工

荷蘭阿姆斯特丹地方法院13日裁定,Uber司機符合受雇者的法律要件,Uber公司應視司機為員工,必須用員工的標準給予薪酬及休假的對待。Uber在荷蘭的司機可望取得較優的薪資,以及生病時能請假的保障。

英國法院3月判定Uber司機應視為員工,如今荷蘭也跟進裁定Uber司機符合雇傭合約所有特徵,而非勞務承包商,應受到勞動法保障並享有勞工福利,Uber必須依勞資協議要求,來維護司機的權益,甚至Uber司機也有權要求補發薪資。

荷蘭總工會(FNV)副主席Zakaria Boufangacha表示,勞動法可保障司機們在被解雇或生病時,能獲得更多保障,司機成為Uber旗下受僱員工,將享有最低薪資、帶薪假等權益。

Uber則表示將對荷蘭法院的裁決提起上訴,Uber北歐區總經理Maurits Schönfeld說:「我們對這一決定感到失望,因為我們知道,大多數的司機希望可以保持獨立,他們不想放棄他們對於這份工作的自由度。」【記者 張欣然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