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嬰中心、居家保母防疫指引出爐 7/27起恢復收托

因應7月27日至8月9日全台降為二級防疫警戒,衛福部今(24)日宣布,托嬰中心、居家保母可有條件恢復收托,相關防疫管理指引包括工作人員疫苗施打率須達80%以上、接種未滿14天或未接種者,須每週進行1次自費抗原快篩或PCR檢驗等措施。

國內COVID-19新冠病毒疾病疫情降溫,過去1週每天感染源不明個案都不到10例,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27日起全國降為2級管制,托嬰中心、居家式托育保母服務也將隨之鬆綁。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署長簡慧娟今公布,托嬰中心、居家式托育服務(保母)防疫管理指引,如相關單位在落實防疫配套措施、查核機制前提下,可有條件開放收托。

簡慧娟表示,為求謹慎,工作人員疫苗施打率必須達到80%以上,如接種未滿14天或未接種者,首次提供服務前,應自費提供3日內抗原快篩(含居家快篩試劑)或PCR檢驗陰性證明,並配合於疫情警戒第2級(含)以上期間,每週進行1次自費抗原快篩或PCR檢驗。此外,恢復收托後,應訂定工作人員健康監測計畫,並有異常追蹤處理機制,送托嬰幼兒每日至少測量體溫2次,管制訪客人數,每天清消2次。

在照顧方面,托嬰中心應建立分艙分流照顧機制並建議服務降載,採1名托育人員照顧4名嬰幼兒,以5人1組分層、分室或分區規劃,確保每1組服務過程可保持室內1.5公尺之社交距離;空間不足時,可用隔板等防護措施替代。若托嬰中心發生疑似或確診病例,應通報社會局(處),並配合後續應變處置。出現確診病例時應至少停托3天,進行環境清消作業,且經地方社(衛)政主管機關同意後方可恢復服務;機構內1班有1人確診,該班停托14日;機構內2人以上確診,機構停托14日。

至於居家保母方面,簡慧娟表示,依法每人至多收托4名兒童,每天都要進行保母、同住成員、嬰幼兒體溫測量及健康監測,用餐時須使用專屬餐具,若有人確診必須停托14天,並告知保親雙方。【記者 蔡青芸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