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老兵揭露台灣史上最大逃漏稅案 重批租稅正義蕩然無存

一般國民罰單未繳即遭追殺拍賣財產,特權政商家族逃漏鉅額稅款卻安然無事?租稅公平是民主法治國家最重要的要求,人民依法納稅,稅捐機關更應依法課稅並遵守公平一致原則。去(2020)年10月20日前國稅局簡任稽核黃坤光在立法院中興大樓舉辦《捍衛租稅正義 保衛納稅人權》新書發表會,主持人邱顯智立委推崇並肯定黃坤光長期擔任公職,卻沒有被體制馴化,在離開公務機關後出書,揭露台灣存在的租稅不公不義現象,實在難能可貴。翌日黃坤光接受媒體專訪時舉例說明,「黃任中與南和興」兩案相同經濟利益,課稅卻有天壤之別,一個是加倍課稅,一個是最低稅率,財稅單位縱容特權漏稅還修法包庇,租稅正義蕩然無存!眼見該案破壞稅制,相當不公平,因此挺身而出!呼籲有關單位要正視,重新立案調查。
 
黃坤光表示,身為專查逃漏稅大案30多年的稅務老兵,退休前兩三年看到黃任中逃漏稅20億罰10億,但生前一直喊冤,說是節稅,不是逃漏稅,直到死前都說自己是冤枉的。黃任中是銷售未上市公司股票,依財稅法規定,為財產交易所得,本應減半課稅,卻沒有減半,賺52億課40%,並以不正當方式逃漏稅為名加罰20-30億,至今仍是欠稅大戶第一名,他兒子也因高額遺產稅32億,名列欠稅大戶名單。黃坤光質疑,南和興一樣是銷售未上市公司股票,賺120億,若比照黃任中依營利所得課稅,應課48億,但國稅局說南和興與黃任中一樣主張是證券交易所得,這次國稅局也認為是證券交易所得,所以有史以來只有這件,只繳了當年7.5%的證交稅。黃坤光直指,既然這件是以證交稅課稅,就應該一視同仁,都用證交稅課稅才對。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寫得清清楚楚,股票持有一年交易所得減半課稅。當時黃任中的情況一樣,台北卻不是以財產交易所得課稅,而是以營利所得課稅。南和興與黃任中兩案相同經濟利益,課稅完全不同,台北追稅查黃任中到底,高雄針對南和興竟是最低課稅。
 
2018年10月15日黃坤光在立法院記者會踢爆高雄陳啟川家族違反稅捐稽徵法第41條的逃漏稅之罪,強調台灣不能連租稅都沒有公平正義!黃坤光說,若不是這樣破壞稅制且相當不公平,與我所受到的教育及長官的教導完全相反,若有錢人都不用課稅,我還裝作若無其事,如何能安心退休?我以前做的工作不就成了自己汙辱自己?所以我認為不行,但不管如何檢舉,如何通報相關單位,告訴他們有這種情形,必須要辦,卻都得不到任何回應,到底我對還是不對,都沒回應;若是這樣就都不要辦了,不用查稅了。所以我才寫這本書,可以公開給大家看看台灣的法律到底是怎樣。【記者王建民/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