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合一稅2.0」三讀通過 2年內賣房課45%重稅

為防杜短期炒作不動產,維護居住正義,遏止租稅規避,維護租稅公平,並穩定產業經濟及金融,財政部擬具「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下稱房地合一稅2.0),在朝野立委高度共識下,9日經過立法院三讀通過,俟總統公布後,將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

財政部表示,本次修法延長個人短期交易房地適用高稅率之持有期間,居住者個人交易持有2年以內房地,稅率45%;持有房地超過2年,未逾5年,稅率35%,以抑制個人短期炒作不動產。應於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之次日、房屋使用權交易日之次日、預售屋及其坐落基地交易日之次日、股份或出資額交易日之次日起30日內申報。

營利事業比照個人依持有期間按差別稅率課稅,營利事業交易持有2年以內房地,稅率45%;持有房地超過2年,未逾 5年,稅率35% ;持有房地超過5年,稅率20%,以抑制營利事業短期炒作不動產,防杜個人藉由設立營利事業短期買賣房地,規避稅負。於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分開計算稅額,合併報繳。

財政部也列出各項不受修法影響的房地持有者:  
(一)維持20%稅率者  
1.個人及營利事業非自願因素交易持有期間在5年以下之房地。 
2.個人及營利事業以自有土地與建商合建分回房地後,持有期間在5年內之交易。
3.建商興建房屋完成後第一次移轉之房地交易。
4.個人及營利事業提供土地、合法建築物、他項權利或資金參與都市更新及危老重建者,其取得房地後第一次移轉且持有期間在5年內之交易。
(二)個人及營利事業交易其持有超過5年之房地。
(三)自住房地持有並設籍滿6年之交易,維持稅率10%及免稅額度新臺幣400萬元。

財政部強調,本次房地合一稅制改革,有助遏止短期投機炒作,健全不動產交易市場發展,該部將配合修法內容儘速訂定相關法規及申報書表,各地區國稅局亦將積極規劃後續稽徵作業,並加強宣導,俾利各界充分瞭解,使房地合一稅2.0順利實施。【記者  黎明曉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