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冤殺太極門!政府應良心為本實現每個個案公義

2021年世界公民日暨國際良心日「法稅真改革 良心救台灣」系列論壇─「有效權利救濟的法稅改革建言」於4月1日在台大應力館國際會議廳舉行。該論壇由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中正大學財經法律研究中心、台灣陪審團協會、平反1219行動聯盟、法稅改革聯盟、台灣納稅人聯盟等二十多個團體共同舉辦,邀請各界專家、學者、權威人士,為台灣的法稅沉痾提出建言。當天共舉辦五場研討會,第二場由東吳大學法學院客座教授葛克昌主持,專家學者紛紛探討太極門假案,以此提出許多建言。

東吳大學法學院客座教授葛克昌指出,稅法很多技術性、複雜性,法官不一定都能夠很精通,因此,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是為了讓法官守著最後的底線、守住納稅人的人權。所以,法官對於稅務訴訟,最重要的就是要落實憲法上的各種基本權,而落實基本權最重要的就是「有效的權利救濟」,而且要及時,要保障人民的基本權,撤銷那些違法、違憲的核課。

還原真相揪出加害者  否則加害不會停止

德國歐斯納布魯克大學(Osnabrück University)駐台教授暨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連福隆提到,法稅二二八和台灣二二八大屠殺共同的結構是:「只有受害者被逼迫,加害人未被處罰。」所以政府現在要做的就是「還原真相」,要恢復受者的地位、名譽和財產,至於加害人則是必須抓出來負責任、賠償;如果加害人不抓出來,加害不會停止。

連福隆認為,良心就是至善之心,良心就是上帝的心,世界公民日不只享人權,更在創造人權。所謂人性尊嚴不可侵犯,就是指良心,如果良心被欲望蒙蔽,那就毫無尊嚴可言。

全民都有人權意識  官員才會戰戰兢兢

社團法人台灣永社理事長黃帝穎律師認為,公民教育就是全民心中都要知道人權法治觀念,法官、檢察官在審判、偵查執行上因為知道全民都有人權意識,都會受到督促,他們才會更戰戰兢兢。行政程序法第117條的設計重點,在現代法治國的概念是行政機關不該做錯事。雖說特別重大公益或是信賴保護下,可以不用撤銷,但在太極門案件中,違法稅單開立之後,只有對人民的權益侵害,予以撤銷,沒有牽涉任何重大公益或是第三者的信賴保護,就應該要撤!

長期以來,行政處分做錯,人民明明就是受害,雖已過再審、程序再開的時效,但行政程序法第117條是針對違法處分的撤銷,行政機關應要思考每個人權益能受到實質保護,而不是限縮解釋,還說撤銷與否是行政機關判斷的權力,人民不能主張撤銷,甚至說人民沒有受害。

台灣有民主、法治、人權?  太極門案看不到!

前中華民國行政顧問總會理事長黃秋陽因事無法到場,由呂姓志工代為宣讀其講稿。黃秋陽提到:「太極門案司法三審判決確定無罪無稅,證明檢察官是濫權起訴,而國稅局竟然又用錯誤的起訴書課稅,造成太極門案一直深陷法稅絞肉機中。」從太極門案件的過程,要說台灣有民主、有法治,有人權,實在令人懷疑!

2011年 12 月 9 日擔任行政院政務顧問的黃秋陽,親自見證行政院為解決太極門稅務案件而召開跨部會議,當天共識決議,公告兩個月調查太極門弟子敬師禮性質,結果若屬贈與就無需課稅,終結全案;若是補習班學費就依法辦理,調查結果共有7401份證據,全數都表明是贈與,就應該終結太極門稅務案件。但最終,政府竟於2020年將太極門修行的道場預定地強行拍賣,收歸國有。

沒有公義的社會就是沒有財產權的社會

動腦雜誌發行人/台灣北社理事暨國際組召集人吳進生指出,根據數字顯示,民國90年行政執行案件罰款強制處分1.47萬件,108年542萬件。90年到108年累計了罰鍰強制件數高達4456萬9千211件,罰款的件數成長倍數居然高達369倍。

吳進生提到,我們的薪水成長也沒有增加到100倍200倍,物價一直波動,這樣非常不公道!所以世界公民日是在檢視一點:「沒有公義的社會就是沒有財產權的社會,沒有財產權的社會就是沒有公義的社會。」他並以1941年海耶克所說:沒有公義的社會是在通往奴隸之路與大家共勉。

救濟途徑失靈折磨百姓  國家的悲哀

新北市新世代扶輪社社長蔡維杰指出,納稅者權利保護法中納保官都是由資深的稅務員所組成,這些人在國稅局經歷20年以上,而且都是績優的優秀稅務員,也就是課稅的績效非常好,納保官如果不能翻轉的話,要如何保護納稅人?

蔡維杰提到,從行政執行案件來看,台灣的人民好像都是刁民一樣,然面對稱敗訴法院的行政法院敗訴率很高,還是祈求神明能夠遇到一個有良心的法官幫助人民。當納保法跟行政訴訟都不利於人民的時候,救濟途徑可以說就是「折磨善良的百姓」,這是一個國家的悲哀!他同時敬佩太極門門人,雖然25年來土地被拍賣了,但是在掌門人的帶領下,大家還是用善良的心,從受害者轉變成為人權、法稅的推動者,讓良心能夠普照在台灣的天空上。【記者 洪大成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