凍漲17年 大學校長提案訂調漲學費公式

教育部28、29日將於雲林科技大學舉行全國大專校院校長會議,國立大學、國立科技大學、私立大學和私立科技大學等四大協進會,將在會議中共同提案,要求教育部訂定「調漲學費公式」,將國內家戶可支配所得、薪資和物價水準納入公式中,各占三成到三成五,並且對過去17年凍漲提出彌補機制,提升高教競爭力。

國立大學校院協進會理事長、清華大學校長賀陳弘表示,我國大學教師薪資失去競爭力,校園建設、學生受教品質打折扣,教育部應把這些條件納入考量,每年訂出合理的學費調整幅度,若申請學校連續多年未調漲,也應有一定幅度來彌補。私立大學校院協進會理事長、世新大學校長吳永乾說,教育部在調漲學費的規定相當多,例如:一校獎助學金支出沒超過學雜費收入的百分之五,不能調漲;前一年現金收支結餘超過一成五,表示錢很夠用,不能調漲;學校有重大違規,不能調漲。吳永乾表示,學校就算符合上述規定,還要經過由學生代表、家長代表組成的審議小組通過,過去十七年,絕大多數提案都沒過,學費凍漲十七年,審議小組通常基於政治因素駁回提案,尤其逢選舉時,就以申請學校「師生溝通不足」等理由駁回。

曾任嶺東科大、靜宜大學及實踐大學校長27年的陳振貴曾擔任協進會理事長多年,他表示,我國的高等教育應採用自由化市場機制的精神,公立大學學雜費標準可由教育部制訂,但私立大學日間部學制則在教育部規定的原則範圍內,實施「差別化學費政策」,由學生市場做選擇,鬆綁私校學費管制,讓私校更有資源朝多元特色發展,且刺激公立大學的效率,促進公私立大學之間公平競爭。現在醫科與理工程的學雜費收費標準較高,文社商科收費標準較低,陳振貴認為級距應該再拉大,對本來就需較多資源才符合教學成本的科系,教育部應訂出辦法讓私校可調整學費標準,且目前學雜費管制只有針對大學日間部,其他如研究所碩博士班、學位學程和進修部學分費已可由學校自行調整,早就差別化,未來應該讓差別化更普遍,否則學雜費問題永遠無解。

國內反對調漲的聲音也一直存在。高教工會青年行動委員會表示,我國平均每生每年學雜費為6218美元(約新台幣18.6萬元),高居全球第14名,其中私校平均學雜費7389美元,高於公校的3946美元,學生不只要負擔學費,還包括住宿費、交通費等。高教工會認為,調漲學費不是不可行,但教育部應要求各校公開財務支用情形,確保各校把錢花在刀口上,否則會加速高教商品化,讓更多師生受「學店」所害。【記者 喬若俞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