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譴責越南對言論自由的「日益壓制」

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1月8日對越南使用 「定義模糊的法律 」將越來越多的記者、部落客、評論員和維權人士任意拘留的行為表示關切,點出這似乎成為該國 日益壓制 言論自由做法的一部分。

人權高專辦發言人沙姆達薩尼(Ravina Shamdasani )表示,這些人士經常在審前被單獨監禁很長一段時間,經常有報告說他們獲得公平審判的權利受到侵犯,而他們在拘留過程中受到的待遇同樣令人擔憂。其中一些人在被判定犯有危害國家安全罪後被判處長期徒刑。

1月5日,胡志明市人民法院根據該國《刑法》第117條,以 製作、儲存和傳播以反對國家為目的資訊、材料和物品 的罪名,分別判處越南獨立記者協會主席范志勇有期徒刑15年、緩刑3年,副主席阮祥瑞和成員黎友明俊有期徒刑11年和緩刑3年。

沙姆達薩尼表示,這三個人都遭到長期審前拘留,儘管政府保證遵循適當的程序,但他們獲得公平審判的權利是否得到充分尊重令人嚴重關切。沙姆達薩尼更指出,越南利用定義模糊的法律進行任意拘留,違反《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十九條關於人人享有保持意見和言論自由的條款。她敦促該國修訂《刑法》的相關條款,使其符合《公約》規定的義務。

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和一些聯合國人權機制,一再呼籲該國不要使用限制性立法來限制基本自由,並履行其國際人權義務。同時令人感到嚴重關切的是,試圖與聯合國人權機構合作的個人受到恐嚇和報復,這可能會阻止其他人與聯合國分享有關人權問題的資訊。

人權高專辦會繼續向越南政府提起這些案件,呼籲他們停止對行使基本權利,特別是行使言論自由的個人一再使用這種嚴重的刑事指控,並無條件釋放所有在此類案件中被拘留的人。【新聞來源聯合國新聞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