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快月底!港府要求公務人員全面宣誓或簽署擁護基本法

今年是《香港基本法》頒布的第30周年,據報導,最快12月底,香港公務人員將必須宣誓或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如果有公務員拒絕簽署,必須有適當解釋,否則港府將採取相應機制。

該報導指出,香港公務員事務局長聶德權在電視節目中表示,將於本月底或下月初向發出相關安排的通告,公務員有約一個月時間簽署,會通過部門及政策局安排,而常任秘書長及部門首長會另外安排宣誓。

另外,聶德權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相關誓言是承諾式的,違反誓言並非刑事罪行;但仍須審視違反誓言時所作出的行為是否違法、違規,情節嚴重者可能會被革職或勒令退休。

他也解釋道,在加入政府團隊前就應該明白自己所要承擔的責任。若有公務人員拒絕簽署相關聲明,會令人質疑當事人是否拒絕承擔責任,因此,程序上會要求解釋,然後會依照既有機制處理。

2019年「反送中」期間,有香港公務員因參加示威遊行被捕,並遭停職。今年6月底生效的港區國安法第6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在參選或者就任公職時,應當依法簽署文件確認,或者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記者 李彣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