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菸與加熱菸的禁放 衛福部提3理由解答雙重標準

衛福部提出《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對於新興菸品括電子菸及加熱菸採一禁一放規範,其中對電子菸以新用詞『類菸品』納在管制範疇,因此輸入及販售將全面禁止;卻對加熱菸列為菸品納管,上市前須經健康風險評估,但風險不會高於紙菸。然而政府對電子菸採禁止,卻用風險評估審查加熱菸的政策,讓外界質疑有雙重標準,於此衛福部提三理由解疑。

新的菸害防治法在民國98年上路時就已清楚載明高中以下全面禁菸,但是從衛福部國民健康署公布統計資料顯示,108年青少年吸菸行為含括紙菸、電子菸、加熱菸使用的情形,紙菸約8.1萬、新興菸品包括電子菸及加熱菸合計7.3萬。而紙菸跟新興菸品併行吸食的比例,高年級使用比率越高,青少年在菸品使用率較前年也有增加情形,足見品進入校園的情形不應漠視。

無喉者復聲協會理事林家修表示,自己用生命紀錄菸害,多年飽受癌症侵害。他表示校園的禁菸宣導過去著眼於傳統紙菸,對於新興菸品卻防不慎防。

反觀國外,2010年美國電子菸開放時法規明確宣導得宜,直接載明電子菸僅限成人禁止青少年使用。然而明確的規範與一連串影片宣導,讓美國青少年使用電子菸的人數單去年到今年,就從530萬減少為360萬人。足見法規明確佐以一連串宣導,有效防範青少年或未曾吸食菸品的人不慎成癮,也讓青年使用菸品的行為有所改善。

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主任 林清麗表示,覺得政府好像改變立場,認為已有5.7萬青少年使用電子菸,所以要禁止。但只有1.6萬青少年使用家熱菸,所以接受了菸商訴求,透過嚴管跟開放課稅,如同美豬每牛翻版,我開放、到時在要人民不要食用、但你最好不要使用!

新光醫院家醫科醫師柳朋馳表示,無論是電子菸、加熱煙或者是紙煙都對於健康都是有害的。像電子菸裡頭的有機溶劑一旦吸肺部其刺激性能造成瀰漫性的肺部損傷,並非吸了電子菸對於健康就全然無害。所謂的加熱煙也有尼古丁議題,倘若只是嚐試用電子菸看能不能戒菸,整個過程就如同把尼古丁含量較高的煙換成淡菸,本質仍為菸對於健康仍有害。

衛福部在修法說明中表示,國際間陸續推出各式新興菸草產品供人吸食,然而菸品本質對健康都有害,必須納以管制。修法條文中也明確羅列近年國際間多起吸食電子菸造成肺部傷害甚至致死的案例。

世界衛生組織(WHO)在2019年也建議從嚴禁或限制的方式來遏制電子菸的製造、輸入、販賣、展示還有使用。對於電子菸在物理性使用方式若都是模仿及產生菸品使用效果,易於誘導未成年或者不曾吸菸的族群使用成癮議題。

關於新興菸品的禁放有雙重標準的疑慮,在野及執政黨立委與衛福部次長石崇良的詢問與回答,還有台灣菸草減害協會理事長發聲希望主管機關出來說明整理如下:

國民黨立委 李德維vs.衛福部次長石崇良:「怎麼樣嚴格的管制?跟委員報告就是,未來我們這個修法之後,先界定如果它是含這個,我們的菸草為主的這種樣態的,會在菸品的部分,還會把它區分成,一般的菸品跟指定菸品。」

民進黨立委 林淑芬vs.衛福部次長 石崇良:「連小學都要吸了,西瓜口味、葡萄口味。宣導的部分,學校教育的部分,那都還是繼續做。現在都依法無據,怎麼處理。」

台灣菸草減害協會理事長王郁揚表示:「就是依法行政,只要定義下去,菸品是不可以在網路上做販售,管電子煙、加熱菸、香菸,全部都不行。石崇良次長講了三個理由,表示因危害大、吸引青少年、難管理,所以我們要禁止。但依科學證據、國際證據的話,美國FDA列為菸品,所以列為菸品管理,然後再依照我們台灣的菸酒管理法,它也是菸品,這個定義,就『尼古丁電子菸是不是菸』,希望他們主管機關可以出來說明。」

距離上一回菸害防治法修法已是十多年前,法規除了要與時俱進,也要妥善的說明,未免一國兩制疑慮,除了執行面於法有據,政府在法規訂定更需審慎。【記者  陳亦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