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修正 18歲成年就能自主登記結婚

法務部《民法修正草案》擬將成年由現行的20歲下修至18歲,新的規定對於年輕人的權利、義務關係重大,過去未滿20歲不論是登記結婚、買房買車、自己申辦手機等需經父母同意,修法後只要滿18歲成年就能自主結婚。另本次修正為落實國際公約對男女平權的要求,也將男、女訂婚、結婚年齡,由原本的男方18歲、女方16歲,經由父母同意就可以結婚,調整後男、女最低結婚年齡都是18歲,最低訂婚年齡為17歲。

現行民法的成年為20歲,規定男生可結婚年齡為18歲、女生則為16歲;可訂婚年齡男生為17歲、女生為15歲,倘若男女都未滿20歲,結婚需要透過父母同意。而草擬修訂的草案,未來男、女生訂婚的年齡為17歲、結婚年齡則為18歲;草案中也同步將未成年需由法定代理人同意的條款給刪除,只要達到法定年齡18歲就被視為「完全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即使還只是個高中生、無需經過父母同意也可以自行登記結婚。

新法的修正內容雖說與時俱進,也引起家長的兩極反應,這樣的改變不僅與全球170個國家同軌,也跟刑法負完全責任能力,也與行政罰法處罰對象年齡同調。其中,女性結婚年齡上修到18歲和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還有「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規定接軌。

法務部進一步表示,民法以20歲為法定成年年齡行之91年,科技年代年輕人身心發展、自我意識的建構早已不同以往,過去的法定年齡已不敷現況。

近年青年公民意識抬頭,不論是在野或執政黨都有立委建議將民法法定年齡下修到18歲,而行政院的政務委員羅秉成在上月召開會議已將需要一併配合修正的法令彙整。鄰近友好的日本也在2年前接軌世界,加以我國刑事、行政罰完全責任年齡18歲,倘民法仍維持在20歲,權責不相符議題就一直存在著。

女性結婚年齡上調18歲,也與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及「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規定接軌;至於現行女性十五歲才能訂婚,也上調到和男性一致的十七歲。修法有成話預估將在2022或2023年上路。【記者 陳亦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