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人權委員會成立 民眾呼籲監院為台灣加油

監察院為國家最高監察機關,行使彈劾、糾舉及審計權。今年監察院即將成立國家人權委員會,面對違法公權力迫害,人民如同小蝦米對抗大鯨魚,幸好監察委員們堅持正義,歷年有許多救援成功案例,包括監院公布的重大人權保障案例太極門案,以及近期引起輿論廣大迴響的陳青旭案。為了感謝監院維護人權、伸張正義,平反1219行動聯盟今(23日)天上午號召數百民眾齊聚監察院前,高喊「人權加油」、「監察院加油」、「賦稅人權、台灣加油」。並致贈99朵親手編織的心蓮,此次贈花感恩活動由太極門弟子代表百歲人瑞李培潮、年輕媽媽帶著小孩,象徵壓不扁的玫瑰的精神——不妥協、不屈服,監察委員田秋堇、蔡崇義代表接受獻花。

獻花代表小涵帶著兒子出席,民國85年才國小的小涵感謝監委的正義之聲就像乾旱時的及時雨,談到因為侯寬仁檢察官,差點遭到抄家滅門,贈送具歷史意義的心蓮,「我們當年等待被違法羈押的師父師母,面對龐大暗黑惡勢力時,將心中的思念與委屈,編織成一朵朵的『心蓮』,如同楊逵先生的『壓不扁的玫瑰』,面對公權力迫害,不向現實妥協、不屈服!太極門假案還有最後一哩路,請兩位委員繼續堅持真理,和我們一起守護人權、守護正義!謝謝!」陳青旭也表達感謝,因為欠繳1.8萬罰款,導致祖宅慘遭拍賣,一家三代即將淪落街頭,幸好監察委員主動調查,以及好心教授幫忙,才讓他可以保住房子。

蔡崇義上前擁抱陳青旭及家人,指出八月有國家人權委員會,廚房開了就不怕食客,監院開了就不怕人民來陳情。對的就應該去做,看到1.8萬案撤回流下眼淚,國家也有在進步,國家與人民要創造雙贏。

田秋堇對陳青旭一家人遭遇深表同情,她指出在調查過程中發現,執行過程確實有些該檢討,但也很高興行政執行署後來自己改正了,希望行政官員要知錯能改,讓人民受到國家保護。田秋堇接受採訪時表示,正在調查像是萬年不死稅單的稅務通案。此外,假證據牽涉每個案子的司法判決核心,監察權不能干預司法的獨立審判,但若是屬於行政方面的,應該可以去調查。

被稱為「稅法江國慶案」的太極門冤案,24年的冤錯假案逼得人民無奈在行政救濟的絞肉機反覆折磨、被當皮球在司法、行政機關間踢來踢去,飽受違法稅單折磨,甚至幾度瀕臨道館被違法拍賣的危機。 「不信公理喚不回」,全台各地太極門弟子代表,扶老攜幼出席,呼籲國税局主動撤銷違法税單,新竹執行署主動退回執行,還給人民公道!

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理事長陳志龍教授、德國歐斯納布魯克大學駐台教授連福隆、仲裁人暨專利師陳逸南、台大社會科學院副院長邱榮舉教授、輔仁大學企管系兼任助理魏賜聰教授、台灣陪審團協會常務理事吳景欽代表真理刑事法研究中心研究員余育志均等學者專家均前來聲援,指出當前冤錯假案叢生,違反正當程序、隱匿證據、官官相護的官場陋習,嚴重威脅人民的生命權、財產權、文化權及思想信仰等自由。

陳志龍教授指出台灣最嚴重問題,是政府的犯罪。談到「1996台灣假案整肅」背景, 1219太極門案為假案,當時背景是無中生有,主觀是要滅門,證據是構陷,變成政治、刑事及稅務的假案。他呼籲假案需要平反,才可以讓台灣製造更多正面能量,這是台灣轉型正義改革最迫切的一點。陳志龍指出,太極門案問題其實出在行政法院,呼籲監察委員要重視人權議題,追查假證據、假面公務員、假面法庭等嚴重問題。

連福隆談到,前監察院長王建煊說他一當上院長就失業了,他直言:如果一個冤案可以延宕24年,為了一個年度的稅可以查扣所有的財產,這樣的監察院當然要失業!台灣的政府是犯罪集團,以八千多條解釋函令,再以數倍罰款追殺人民,像基隆陳青旭因1.8萬罰款被查封財產的案例天天上演,他說監察委員不要覺得自己要失業,並期許監察院設立人權委員會能更積極落實兩公約的保護人權。

陳逸南指出,保障人權是文明社會應該有的現象,在台灣現有體制下,對於迫害人權的,現行法律不能解決的話,希望監察委員們主持公道。太極門稅案80到85六個年度,五個年度已經沒有税的問題,唯獨81年度有稅的問題,因為我們的行政救濟太僵化。

「稅法江國慶案」始作俑者要溯及民國85年,當時太極門遭到宗教掃黑波及,時任檢察官侯寬仁藉以非法起訴、捏造不實資料移送稅務機關,而導致太極門被違法課徵80到85年6個年度的綜所稅。當時稅務機關直接依不實不法的起訴書開出稅單,也就是刑案這棵毒樹,所生出的毒果。96年7月13日最高法院判決確定太極門無罪、無稅,認定敬師禮為贈與,98年無辜被告全部獲得國家冤獄賠償。理論上,毒樹已砍,毒果就應該消失,不料毒果仍在。108年國稅局終於將五個年度(80、82-85年)的綜所稅之稅額更正為零,卻剩下81年度綜所稅無人肯負責更正。監察院曾經針對此案向稅捐機關及法務部等相關單位提出糾正。但在司法、行政機關互踢皮球之下,太極門師徒24年含冤待雪,正義的最後一哩路仍然看不到盡頭。

監察院針對機關錯誤提出糾正,政府也應要有機制監督違法單位是否落實修正。國稅局或行政執行署都應該主動修改錯誤,不要再耗費資源在無謂的司法稅務行政上,浪費國家社會成本,甚至浪費納稅人的錢。根據司法院統計資料顯示,從民國98年至民國107年止,高等法院及分院統計國家賠償金額近10年來約共計9.8億元,地方法院國家賠償金額近10年來約共計16.4億元,共超過26.2億元。再往前推10年,從民國88年到97年10年間,地方法院獲冤獄賠償者共有5435人,共計發出超過46億8千多萬冤獄賠償金,都是全民買單!

國家人權委員會未來將擔任促進國內人權的專責機構,擁有獨立運作、行使調查、提出人權報告的權力,能夠對行政、立法、司法部門提出建議和參考。民眾期待監察院守護「壓不扁的玫瑰」——台灣魂!平反冤案,伸張正義,護衛民主法治。【記者 趙龍章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