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年前遭涉嫌台南歸仁雙屍命案 謝志宏「無罪」

8年前定讞,案經台南高分檢發現當年警方隱匿謝志宏所寫的行蹤稿等新事證,聲請再審。民國100年謝志宏遭判死刑確定,因為檢察官林志峯發現新事證,認為謝志宏沒有殺人動機,謝的二份警詢自白沒有錄音和錄影,自白沒有證據力,請求法官判謝無罪,台南高分院今天(15日)上午宣判謝志宏無罪。

事發後,主嫌郭俊偉和謝志宏都被逮捕,而謝志宏會被列為共犯,主要是郭俊偉咬定表示他有參與,歸仁警分局當時將偵辦、調查的相關證據移送後,郭俊偉仍被羈押在法務部矯正署台南看守所。

協救謝志宏的團體, 台灣冤獄平反協會、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台南律師公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台南小組等民團今天在台南高分院外聲援,並舉行「死刑冤案謝志宏再審宣判後記者會」。

謝志宏在走出法院後,首先是回過頭向法院深深地一鞠躬,表達他滿心的感謝。他發言時表示,自己的案件之所以「能攤在陽光下」,並接受各方審視。首先要謝謝葉建廷律師在台北大學開設冤罪救援課程,也因此才透過學生討論,讓藍錦龍股長有機會就科學證據的部分伸出援手。接著,他也感謝王美玉監委、陳先成調查官及林志峯檢察官,願意共同協助,將這個「消失的真相追回來」,在各方的監督之下,獲得公義的結果。始終相信謝志宏清白的謝媽媽也到現場聽判,並感謝社會大眾的聲援。【記者 陳奕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