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成年降為18歲 法務部贊同、建議2至3年緩衝期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30)日排審「民法」修正案,朝野立委不分黨派,多人建議把民法成年年齡從20歲降為18歲,以和國際趨勢接軌,出席會議的法務部次長陳明堂表示,對於調降年齡「肯定贊同」,但為避免造成權力真空,建議設有緩衝期間以配合因應,這個期間至少2年、3年。

現行「民法」定義「滿20歲為成年」,對此國民黨立委謝衣鳳、林奕華及民進黨立委鍾佳濱、周春米、高嘉瑜及時代力量黨團等均提出草案,希望修正為「滿18歲為成年」。

陳明堂在會前受訪及法務部提出書面資料中均表示「肯定贊同」,並說明為瞭解調降民法成年年齡,對於行政機關主管法規及業務的影響及因應方式,去年10月已召開研商會議,邀集中央機關與會討論等,今年3月也邀集相關機關召開「研商調降民法成年年齡影響評估會議」,昨天也函詢各地方政府意見,評估調降民法成年年齡所生的衝擊影響。

法務部指出,若將民法成年年齡調降為18歲,就整體法律規範而言,以立法院法律系統初步檢索粗估,約有197部法律、424條規定,這些條文是否須配合調整並研擬配套措施,要請各主管機關詳加評估研議,以維護人民權益及行政措施的安定性。

法務部強調,因為民法下修為18歲成年涉及社會重要制度的變革,行政院會在5月初舉行專案會議,請各部會提出討論。至於修法後的緩衝期,參酌日本在2018年6月將民法成年年齡自20歲下修為18歲,為減緩對社會的影響與衝擊,設有將近4年的緩衝期,至於我國是否應有緩衝期,法務部則建議應至少2年或3年,以利配合推行。【記者  黎明曉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