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通過危老重建修正草案 容積獎勵再延長5年

立法院今(17日)三讀通過「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第3條、第6條、第8條條文修正草案,初審通過的條文,在「時程獎勵」部分,修法後,危老重建的容積獎勵從原來10%,調整為從今年5月條例施行屆滿3年起,未來5年時程獎勵依8%、6%、4%、2%、1%逐年遞減,藉此鼓勵民眾儘早申請重建,最後在2025年完全落日。

依據現行「危老條例」規定,若民眾在條例施行3年內申請重建,將可獲得10%的容積獎勵,獎勵期限即將在今年5月9日起屆滿,卻還是有許多民眾尚未申請,因此行政院近期提出相關修正草案,希望將容積獎勵時程再延長5年,但為免相關時程一延再延,草案也將容積獎勵減半為5%,並且逐年減少1%,直至歸零。

依據新公布的條文,今年5月條例施行屆滿3年起,以第4年8%、第5年6%、第6年4%、第7年2%、第8年1%方式遞減,直到第9年降為0。

此外,修法也特別提出「規模獎勵」,針對危老建築物基地加計合併鄰地面積達200平方公尺者,給予基準容積2%獎勵;每增加100平方公尺,再給予基準容積0.5%獎勵。但「時程獎勵」與「規模獎勵」,兩者合計不得超過基準容積10%。【記者 王釋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