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通過「農民退休儲金條例」草案 未來最高月領2.6萬元

行政院26日通過「農民退休儲金條例」草案,農委會將推動農民退休金制度,變成「老年農民福利津貼」加上「農民退休儲金」的做法,農民年滿65歲時,將可按月請領退儲金,若以基本工資為基準試算,30歲農民提繳35年後,「老年農民福利津貼」加上「農民退休儲金」,兩者相加每月可領最高2.6萬元。

農委會輔導處處長陳俊言在行政院會後記者會中表示,農民退休儲金是參照「勞工退休金」制度,設立農民退休儲金個人專戶,由農民與政府共同按月提繳至該個人專戶。農民於年滿65歲時,可依個人專戶累積的本金及收益,按月請領退休儲金。

陳俊言指出,依目前老農津貼每月7550元,每4年依消費者物價指數(約4%)調整1次;勞工每月基本工資2萬3800元,每年平均調升2%,基金收益3%,平均餘命20年,及農民提繳6%的條件設算,40歲提繳25年的農民,「老農津貼」加上「退休儲金」可月領1.8萬元,30歲提繳35年的農民可月領2.6萬元。

農委會推估,初步推出約會有6萬多人參與,若往後推15年,將會有12萬多人參與,由於農保參與人數每年都有下降趨勢,這為何要辦理農民退休儲金制度,就是希望讓農業人力補充有保障。

該草案內容要點如下:

一、未滿65歲且未領取其他社會保險老年給付之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可自願提繳退休儲金。

二、退休儲金由農民及中央主管機關按月共同提繳,並儲存於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設立之個人專戶。

三、提繳金額依勞工基本工資(109年1月1日起月薪為23,800元)乘上提繳比率計算;提繳比率由農民於1%至6%內依意願決定。

四、農民依規定提繳退休儲金後,政府依農民提繳之退休儲金,按月提繳相同金額至個人專戶。

五、農民年滿65歲時得請領個人專戶之本金及累積收益,依據年金生命表,以平均餘命及利率等基礎計算所得之金額,按月定期發給。

六、農民已領退休儲金後死亡,個人專戶賸餘金額由遺屬或指定請領人領回。【記者 黎明曉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