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港天后宮升格國定古蹟

文化部12月2日公告,鹿港天后宮由彰化縣縣定古蹟升格為全國第106處國定古蹟,文化部長鄭麗君3日親赴鹿港天后宮送上「國定古蹟指定證書」。

鄭麗君部長表示,鹿港天后宮見證海洋文化及地區發展,在歷史、信仰、藝術、匠師技藝方面具重要性,是臺灣極具代表性的媽祖廟,如今鹿港天后宮指定為國定古蹟,未來文化部將支持保存修復所需之經費,最高可補助到修復總經費的95%。

鹿港天后宮在清朝同治年間就已經是三殿式的格局,包括三川殿(含戲臺)、正殿(媽祖殿)、後殿(凌霄寶殿)及禪房、護室等主要建築,昭和2年(1927年)的拓寬改建為正面五開間、進深三殿、具有左右過廊及左右護室的規模。三川殿與正殿間以左右過廊相連,共同圍出中庭,主殿與後殿及護室界定出後埕空間,兩側護室再以過水廊與主殿相接,呈現完整的廟宇格局。

鹿港天后宮位於昔日鹿港溪口,掌控海上交通樞紐,具有海洋文化特色及地區發展上的意義。其在河口及聚落關係位置說明了媽祖廟與聚落發展的密切關係外,亦見證鹿港鎮早期貿易興盛、文化薈萃及聚落發展歷史的密切關係。對於鹿港的經濟及社會發展歷史,具有重要的影響,歷年來的修建過程均由鹿港八郊富紳或地方耆老策劃,禮聘當時唐山或地方名匠精心製作,極具人文風采與藝術價值。【記者 謝采耕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