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院通過彈劾陳英鈐 陳英鈐:公投法有缺陷

去年公投綁大選,針對中選會重新公告公投意見書之爭議,監察院委員高鳳仙、陳慶財歷經約1年時間調查,7日以9票成立、3票不成立,通過彈劾前中選會主委陳英鈐。對此陳英鈐表示,中選會一切依法辦理,只能說「公投法」設計本身就有其缺陷。

監察委員高鳳仙、陳慶財召開記者會表示,陳英鈐拒不執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命中選會停止執行之裁定,明知抗告並無停止執行之效力,卻以中選會將提抗告為由,拒絕不停止執行重行公告。在最高行政法院裁定駁回中選會之抗告確定後,同年11月20日撤銷重行公告,並在4大報刊載原行政院意見書,造成刊登費用900餘萬元之損失,嚴重傷害政府公信力,違失情節重大,因此監院提出彈劾,希望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作出相關懲處。

對此彈劾,陳英鈐表示尊重監察院職權,但強調中選會一切依法辦理,當時的狀況也非他或任何一人可以刻意操作,任何決定都是經過委員會審議等程序。而且全世界沒有人一次辦10個案子,還強迫綁大選,導致當時中選會作業非常倉促,加上法院裁定停止執行後未第一時間通知中選會,讓中選會來不及處理,只能說「公投法」設計本身就有其缺陷。【記者 蔡青芸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