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新式F-16V戰機2472億預算案通過

立法院在10月29日通過「新式戰機採購特別條例」,編列預算向美國採購66架F-16V戰機,預計支出2472億元,以舉債2322億元加上前年度歲計賸餘150億元來支付,包含硬體設備更新和技術轉移。

行政院表示,美國以「台灣關係法」與「六項保證」,同意出售新式戰機,空軍以代號「鳳翔專案」向美國採購66架F-16V(BLOCK 70)戰機,美國於8月同意此採購案。此軍售案顯示台灣為美國「印太戰略」中重要的伙伴。

主計處提報「新式戰機採購特別預算案」,將在民國109年至115年編列2472億元,其預算編列方式如下:

(一)發價書採購項目2,467億元:依美方提供發價書採購項目,包括新式戰機、航電等系統、軟硬體及系統研發等,所需經費80億美元,約新台幣2,467億元。

(二)國內配合款等5億元:辦理戰機採購訪廠、駐廠、管理、接裝換訓及派員出國計畫等經費2億元,及其他專業服務、國內報關、國外裝備運載等經費3億元。

以上共計2,472億元,以舉債2,322億元及使用前年度歲計賸餘150億元。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處長李國興表示,新式戰機加上前瞻基礎建設特別預算約舉債7000多億元,仍在舉債上限內。【記者 蔡青芸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