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力再提修兒少法 遏止虐童悲劇

鑒於托育機構虐童事件頻傳,時代力量1日舉行記者會,主張應再度啟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訂草案,若對兒少有構成身心虐待等行為,最重可罰300萬元,並期盼能透過強化兒少保護機制,加強家長資訊接近權及罰則等,能遏止虐童悲劇不斷發生。

今年3月間兒少法才經立院三讀通過部分條文修法,但近來仍然不斷傳出托育機構不當對待嬰幼兒,以及餵食過期的食品等兒虐情事發生。上會期立法院修法通過後,追蹤地方主管機關的裁處及後續的處置,然而卻發現家長仍然無法取得充分的資訊,虐童機構依舊無合理處罰罰則。

時代力量黨團總召黃國昌表示,這次時代力量再度提案修法有五大重點。第一,兒福政策會議除兒少代表外,應納入家長的聲音;第二,政府應建立全國托嬰、托育機構的資訊揭露整合平台,現行衛福部單一平台所揭露資訊,仍不完整;第三,要求政府對稽查及評鑑的結果,應在1個月內上傳公開揭露資訊;第四,托育機構在保護職員隱私權的前提下,為強化家長資訊接近權,明定監視錄影紀錄應留存6個月;第五,加重現行過輕的罰則,追究托育機構實際決策負責人的責任。

黃國昌強調,時力黨團所提出的《兒少法》草案,是為補上政府的罰鍰竟然遠少於不肖業者因違法獲取利益的漏洞,及改善地方政府處理虐童事故時,常以現行法規不足為理由,缺乏積極措施以消極來面對而怠忽執行,因此,希望能再次修法,將資訊揭露明文化,並給予法律的位階,提高公眾監督,讓執行面所遇到的困境能得到應有的補強,讓整體托育環境能有所改善。【記者 黎明曉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