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資金匯回專法過初審 最快6月底三讀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30日完成審查「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將送出委員會,預計6月中召開臨時會啟動二讀程序,最快可在6月底臨時會三讀通過,但包括法案名稱、稅率、年限以及多項重要條文都先保留,院會討論前先送黨團協商。

全案條文共13條,其中8條照行政院提出版本通過,包括確立財政部為專法主管機關、匯回資金須存入外匯存款專戶、信託專戶或證券全權委託專戶運用、申請文件不實罰鍰、受理銀行扣繳義務及未扣繳罰則等。

其餘5條以及法規名稱因朝野仍存有爭議,先行保留,交付院會進行政黨協商後才再進入二、三讀程序。保留條文包括課稅稅率、匯回資金不可購買不動產限制、匯回資金可做自由運用、金融投資、實體投資、單純存放專戶不做投資比重及實質投資年限等。而對於專法名稱有部分立委表示,專法實施時間2年,應加上「特別」或「暫行」,由於朝野立委未達成共識,也先予保留。【記者 許經國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