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4後同志可結婚 台灣成為亞洲第一

歷經二年大法官釋憲與公投等階段,並經廣泛討論表決各版本同性婚姻專法後,立法院17日三讀通過「同婚專法」共27項條文,讓台灣同志伴侶從5月24日起,即可辦理結婚登記,使得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的國家!

其中攸關同志關係定義的《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第2條原為「稱同性婚姻關係者,謂相同性別之二人,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經立委通過修正動議,公告微調改為「相同性別之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

此外,最重要的第4條原本為「成立第二條關係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登記。」 經立委微調則改為「成立第二條關係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依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之意旨及本法,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也就是同志未來可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至於親子關係和雙方財產制方面,經表決三讀通過立法院黨團修正動議,都準用民法相關規定。也就是雙方當事人可收養另一方的親生子女,準用民法「繼親收養」規定。雙方當事人的財產,亦準用民法親屬編有關「夫妻財產制」的規定。乃至雙方當事人的監護、扶養義務、繼承權利等,都準用民法相關規定。

「同婚專法」17日立法通過消息一出後,至少有90多家外國媒體立刻以快訊方式和專題報導推播,讓全世界都看見台灣。【記者  黎明曉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