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播錯誤訊息及未查證 NCC罰中天、東森各20萬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16)日針對東森電視報導「網傳淘寶消費送豬肉腸 建議煮熟食用或丟棄」,未正確傳遞資訊,及中天電視報導「陳其邁回防大旗美 邱議瑩大家麥離開」違反事實查證責任,各開罰20萬元。NCC表示,這是2016年廣電三法修正後,第一次開罰。

NCC表示,東森新聞台去年12月13日播出「網傳淘寶消費送豬肉腸 建議煮熟食用或丟棄」新聞,防疫局建議煮熟「後」以一般廢棄物處理並未提及食用,報導內容傳達不正確的防疫資訊,恐讓豬瘟防疫產生漏洞,開處20萬元罰鍰。

另外中天新聞台在去年選舉時播放「陳其邁回防大旗美,邱議瑩大家麥離開打悲情牌」新聞,事實是邱議瑩在台上喊「大家嘸(沒有)離開」,中天新聞卻寫邱喊「大家麥(不要)離開」,違反事實查證責任,事後也未更正,損害媒體公信力及公正性,影響公共利益,裁處 20 萬元。

NCC說,這是廣電三法 2016 年修正後,頭次有新聞媒體因報導內容未盡事實查證義務而受罰。強調新聞頻道身為媒體公器,應提供閱聽人公平、公正及正確的內容,相關審議結果將作為日後評鑑或換照的重點查核項目。【記者 陳亦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