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創條例擬延10年

產創條例原訂今年落日,惟應產業界要求及優化產業創新環境,經濟部規劃產創條例延長10年,並提出修正草案,將研發抵減、員工獎酬及天使投資等租稅減免展延至2029年。

經濟部工業局長呂正華表示,案中關於加碼研發抵減率及新增人才培育抵減,可提供產業界投資誘因,可增加稅收,不過財政部有不同意見,經濟部將提出稅式支出評估,並將最後抵減率交行政院協調、拍板。

產創條例修正草案將預告至29日,工業局收集各界意見後正式報院,期望在立法院下會期通過審議,因應落日期限。

工業局官員指出,歷次修法座談會中,業者殷切反應,由於營所稅自17%提高為20%,希望產創條例的研發投資抵減比例能加碼,並且有人主張加10%,鼓勵業者投入研發工程。

據經濟部預告的產創條例修正草案,最大亮點為加碼研發抵減率,由現行的當年度可抵減15%、3年內抵減10%,加碼為當年度可抵減20%、3年內抵減15%,業者二擇一適用。第二個亮點則為恢復人才培育抵減,企業可當年度抵減15%或3年內抵減10%,二擇一。

官員表示,研發及人才培育抵減,均須提報計畫由工業局審核。其中人才培育抵減項目明定為培育受僱員工,企業辦理或者指派參加產業創新相關技術課程培訓,範圍包括22個領域,如人工智慧、巨量資料、機器人、基層製造及5G、離岸風場等。

經濟部則強調,研發、人才培育抵減,均設定最高抵減上限,各自以不超過當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30%為上限,兩者合計不能超過當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50%。【記者 許經國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