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合一選舉進入倒數 14日零時起民調封關

九合一選舉將於24日投票,中選會提醒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3條規定,投票前10日,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候選人或選舉民調,違者將處50萬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

中選會發言人陳朝建表示,根據選罷法第53條規定,政黨及任何人於投票日前10日起,即自14日凌晨零時起,至24日投票時間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舉凡LINE或臉書等社群媒體,發布有關候選人、被罷免人或選舉、罷免之民意調查資料,違者將依同法110條第五項規定,處以新台幣50萬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

另外,針對競助選及宣傳活動的限制,依照選罷法規範,包含政黨及任何人含候選人在內,不得在24日投票日當日從事競助選活動;此外,由於公投法修正是今年年初施行,中選會已決議任何人不得在禁制區範圍內從事宣傳活動,但在禁制區外仍可宣傳公投或其他活動,但不能同時宣傳候選人姓名、政黨名稱、標語、旗幟、看板、號次等相關影像、聲音及文字。【記者  黎明曉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