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地分區30年首度調整 屏東率先送審 擬調3萬筆近8000公頃

全國農地分區30多年未調整,不少農地利用現況已不符農地分區。屏東縣「非都市土地特定農業區及一般農業區檢討變更」(草案)12日率先進入內政部區委會進行審查。做為第一個農地變更的縣市,審查標準、結果都將成為其他縣市的參考指標,審查委員特別謹慎以待。

內政部依《區域計畫法》要求各縣市進行農地分區調整,讓代表優良農地、但實際農作條件變差的「特定農業區」改為「一般農業區」,現況農作條件變好的「一般農業區」則改成「特定農業區」,未來也將適度銜接國土計畫。而屏東縣這波調整涉及近3萬筆、共7,938公頃公頃農地。其中4,025公頃特定農業區(特農)調整為一般農業區(一般農),3,358公頃從一般農調整為特農,另有555公頃特定專用區加入特農。調正後,特農面積從12,172公頃減至12,060公頃,一般農則從52,818公頃增至53,485公頃,總量變化不大。

爭議較大的屬555公頃的特專區,國防部解釋,此處為佳冬靶場,自1949年起就是空軍戰機炸射訓練場。雖然長期被占用耕作,國防部仍持續規畫使用,今年十月才剛完成訓練設施規劃,不宜納入特農。不過,屏東農業處處長黃國榮說明,距離空軍炸射基地約1.3公里處就有三、四個村莊,此處是人口集中地,未來是否持續做為炸射使用,尚需釐清。主席陳紫娥與多位委員指出,這次調整後反而有些農地呈現碎裂化,應重新檢討,如果台糖特農區周邊的私人農地具有相同特質,理應納入整體考量。

除七個已表達不辦理變更的縣市,下一個送審的縣市應該是桃園。成為第一個縣市,屏東縣地政處副處長陳錦屏解釋,民國50、60年代重畫的農業區至今已有很大的變化,因此綁住屏東的發展並不適宜。黃國榮說,屏東作為農業生產縣,了解農地資源盤整的重要。透過這次檢討,保留優良農地,調整不合時宜的農地分區,有助於規劃未來的經濟發展,這也是縣府對縣民的責任。【新聞來源:環境資訊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