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就業的台港澳居民 將強制納保

中國將立法強制規定,受雇於內地工作的台港澳居民應參加5項社會保險,希望能保障台港澳居民的權益。有關「香港澳門台灣居民在內地(大陸)參加社會保險」的暫行辦法,已於上週公布,至11/25日前將廣徵各方意見。一旦實施,企業與受雇的台港澳民眾的負擔將因此而增加。

繼取消台港澳人員就業證、開放居民居住證申請後,大陸對台港澳民眾落實國民化待遇又一新措施。大陸社保費率各地略有差異。以上海為例,「五險」個人需負擔的比率為薪資的10.5%,企業負擔的部分更高達31.2%至32.9%。

依目前上海職工社會保險繳費最低基數人民幣4,279元計算,一旦強制納保,未來在大陸任職的台港澳民眾,每個月最少得繳交人民幣449元社保費,企業必須負擔的社保費用更超過人民幣1,335元(台幣約5,970元)。

為避免雙重加保,已在台港澳加入當地社會保險並保留社會保險關係的台港澳台居民,持相關機構授權證明,可不參加在大陸養老和失業保險;大陸的5類就業人員社會保險分別是: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

如持有居住證但未就業的台港澳居民,可以參加居住地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如果是在大陸靈活就業者,可以參照居住地有關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從事個體工商經營的台港澳居民,可以參照註冊地有關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至於在大陸就讀的台生,可自願參加高等教育機構所在地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記者 成曉中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