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年專利戰 三星判賠蘋果5.39億美元

打了7年的三星(Samsung)和蘋果(Apple)專利之爭,24日加州聖荷西聯邦地區法院陪審團裁定三星侵犯蘋果專利判賠5.33億美元,另侵權2項實用專利,需賠500萬美元,總計需賠償5.39億美元(約新台幣161億元)。

2011年蘋果向三星提出「專利授權協議」,要求向三星收取每支手機30美元及每部平板電腦40美元,未獲三星同意,埋下了專利大戰的導火線。2011年4月,蘋果控告三星手機侵犯iPhone專利,要求賠償10億美金,包括其銷售侵害蘋果專利產品的利潤所得;而被控侵權的三星智慧型手機早已停產。

2012年法庭裁定,三星侵害蘋果專利,包括智慧型手機與平板電腦的黑色螢幕面板、螢幕邊框、圓弧形邊緣、APP的排列和圖示大小等設計專利及「彈回畫面」(bounce-back)與「點選放大」(tap-to-zoom)2項功能專利,需賠償蘋果10.5億美元;2015年,三星同意支付5.48億美元,不過至2016年6月三星並未支付這筆金額給蘋果。

2016年,美國最高法院判三星須賠蘋果3.99億美元,並發回地方法院審判。而在最新的審判,蘋果仍向三星求償10.5億美元,三星則認為僅需針對侵權部分賠償蘋果2,800萬美元。因三星侵權的部分在2012年已經成立,加州聖荷西聯邦法院陪審團被要求裁定,是否設計專利等同抄襲自蘋果的三星智慧型手機所有銷售利潤,還是屬零組件,僅佔獲利的一小部分。18日三星律師奎恩(John Quinn)在結辯時指出,三星的意思不是不需支付獲利賠償,但不該以整支手機的銷售獲利來計算賠償金額。而蘋果則主張,當年為了推出iPhone,可以說是賭上了整個公司的命運。陪審團經過長達5天的討論,最後做成三星需賠償蘋果5.39億美元的判決。【記者 鄭惠慧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