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中閔被檢舉赴中國違法兼課 北檢分案調查

台北地檢署接獲民眾檢舉,指台大校長當選人、國家發展委員會前主委管中閔自2005年起在廈門大學教書,違反公職人員相關規定,北檢21日表示,已簽分他字案進行調查,若調查屬實,教育部會依公務人員相關規定處理。

依法,公務員若違法兼職,可送監察院彈劾,管中閔若確實涉案,不僅違法兼職,還違反涉密人員赴中的規定。依國家機密保護法規定,涉密退職政務人員在管制3年內若未經核准就逕赴中國,恐將面臨2年刑責。

對此,教育部表示,無論管中閔有無涉及相關刑責,都將尊重司法裁定,若北檢調查屬實,則依公務人員相關規定處置;至於是否影響教育部核定人事案?教育部次長林騰蛟表示,管中閔是否違法赴陸兼職,與教育部核定台大校長人事案,完全是兩件事。但林騰蛟也指出,專任、兼任或兼職未經核准都是違反規定,若是學術交流、一般常態性交流或短期客座講學當然是可以,不過最終都由台大去認定,而在未查明釐清之前,教育部將不會抱有特定立場。

有關管中閔在1月5日被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選出為新校長,原定2月1日上任,教育部遲不批准等事件。管中閔則首度現身訴說遭受抹黑攻擊,他表示從1月5日校長遴選結果出爐,「台灣學術界經歷了史上絕無僅有的政治恐攻」,民粹惡質選舉的操作,這2個多月全然複製在台大校長聘任案上。

林騰蛟在行政院會後受訪表示,教育部是遵守行政中立,依法做資格的釐清及相關資訊的澄清,「我們認為不用把它過度政治化」。他並表示,當然外界有不同看法的部份,教育部也無法影響,只能尊重。【記者 陳亦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