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憐納保官 國稅局的擋箭牌、傳聲筒

近日有民眾到國稅局找納保官申訴延宕很久的烏龍稅單,結果發現可憐的納保官只是財政部與國稅局的擋箭牌、傳聲筒。納保官鍾佳蓉對於民眾的申訴案件,直說是由業務二科負責的,她無法表達對此案件的看法,但業務二科負責的人又不直接出來面對問題。由此可見納保官沒有獨立的稅務見解與懲處職權,對人民的幫助微乎其微。

因為納保官是由財政部派任的,本身仍是稅務人員。新上路的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納保法)爭議不斷,其中針對稅捐訴訟救濟程序失靈而新增的納稅者權利保護官(納保官),被質疑是稅官球員兼裁判,官官相護,如何保護納稅人?

納保官虛有其表,因為受制於直屬長官財政部,無法客觀的處理申訴案件,如何公正面對同事或長官犯下的錯誤,也沒有行政權力去審核保護納稅者,反而只會保護課稅機關。學者專家建議納保官應為獨立機關成員,而且讓納保官對稅務機關違法核課處分有權撤銷。

中華人權協會理事長林天財律師在立法院舉辦的公聽會上曾表示,現行的納保官只是扮演溝通角色,功能嚴重不足,納稅者保護官的職責應該修法為,發現稅務員違法開單,應有權幫人民撤銷違法稅單,當法令違法可提請釋憲,這才是完整的配套。【記者 陳亦真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