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國稅務局惡意起訴民眾挨告 人民獲勝

媒體報導加拿大稅務局(CRA)以惡劣手段指控一對住在溫哥華島夫婦逃稅,卑詩省最高法院(B.C. Supreme Court)判決加拿大稅務局需賠償該對夫婦近170萬加元。當事人之律師認為聯邦稅務部長勒布蒂利耶(Diane Lebouthillier) 應向其當事人道歉。然而,稅務局接到長達70頁的判決後不但未認錯,也未向當事人道歉。 

溫哥華島夫婦只因一次性存入他們手上幾年積存的鈔票,而遭稅務局以逃漏稅罪名告上法院。在獲得清白之後,以「惡意起訴民眾」告了加拿大稅務局。卑詩省高院法官在審理案件時發現,稅務局處理過程中,有意掩蓋可證明當事人無罪的證據,並侵犯了民眾的基本權利。

當事人之代理律師Steven Kelliher表示,從2006年迄今已歷12年,其中10年都在跑法院,如今稅務局仍然以同樣錯誤的事實追訴他們。此案目前仍在30天的上訴期,稅務局官員仍不願對此案表示意見。

加拿大總理在給聯邦稅務部長勒布蒂利耶(Diane Lebouthillier) 的信中提到,人們與稅務局接觸時,應感受自己是體面的人,而不僅僅是納稅人。代理律師Steven Kelliher認為,稅務局要達此標準,顯然還有一段長路要走。

這是稅務局第二次的類似案例。2009年Steven Kelliher另一位當事人(德裔商人Hal Neumann)的憲法權利受侵害而獲判賠130萬。當時稅務局持搜索票搜索其當事人的房子時,未事先宣告、亦無警察陪同。他的當事人表示受到驚嚇,並在鄰人面前受到羞辱,事後因為創傷後遺症必須去看精神科。當時,陪審團也認為聯邦稅務部長應向其當事人道歉。事後,Steven Kelliher問稅務局官員:「你還會再這麼做嗎?」他們很不在乎的說:「當然!」

在2017年末,稅務局面臨越來越多的批評,批評者說它針對的是普通加拿大人 - 患有糖尿病的人被拒絕獲得殘疾稅收抵免;零售僱員面臨失去工作人員折扣的威脅;稅務局連續三年希望一個有三個孩子的媽媽證明她有三個孩子,並停止她孩子的福利;單親媽媽花了6個月的時間向加拿大稅務局證明,她與前伴侶(兒子的父親)分開三年了,仍被告知欠稅4,500美元,並且子女撫卹金已停止。

新民主黨議員Charlie Angus說,稅務局正在處理惡化的聲譽,「他們無法找到數十億被隱藏在海外的人,但是他們會在聖誕節期間追求單身媽媽並否認他們的孩子基本福利?」

加拿大納稅人監察員Sherra Profit表示,加拿大稅務局的服務問題是系統性的,每年向監察員辦公室的投訴持續增加,表明問題沒有好轉。【WPN編譯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