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上訴法院裁定川普的旅行禁令違憲

美國聯邦上訴法院16日裁定,美國總統川普針對查德、伊朗、利比亞、索馬利亞、敘利亞和葉門6個以穆斯林為主國家的人民實施第三提案的旅行禁令(Trump travel ban 3.0),因為基於宗教有所歧視而違反美國憲法。川普表示,為了保護美國免遭伊斯蘭好戰分子的恐怖攻擊必須實施這項旅行禁令。

維吉尼亞州里契蒙(Richmond)的第4巡迴上訴法院是以9票對4票裁定,共和黨籍總統川普本身的言詞顯示,這項政策是基於對穆斯林的偏見,因而構成違憲。這是第2個對川普作出不利裁定的聯邦上訴法院。

第4巡迴上訴法院首席法官葛瑞格里(Roger Gregory)在裁定書中表示,檢視川普總統及其他行政部門官員的官方聲明,斷定這項公告對伊斯蘭教帶有敵意,因而違反憲法。葛瑞格里更強調,川普一再發表有關穆斯林的貶抑談話和推文,此舉無異加強了對伊斯蘭的偏見。

法官尼麥爾(Paul Niemeyer)則持不同看法,批評居於多數意見的同僚,用總統競選時的言論重塑川普後來的作為,故提出不同意見書表示,此事關國家安全,法院應尊重總統。

第4巡迴上訴法院所作裁定超過舊金山第9巡迴上訴法院先前的裁定內容,後者只認為禁令違反聯邦移民法,但未提及是否違憲的問題。最高法院曾表示,今後幾個月將會考量這兩個問題,再決定這項禁令是否合法。最高法院大法官預定在4月聽取支持和反對旅行禁令雙方的論據,並在6月底作出裁定。【記者 林宜然整理報導】